统筹车辆保险是指交通厅及原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己拥有的汽车数量,为其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缴纳了交通安全统筹费的汽车,在遭遇交通事故、受到自然灾害、旅客意外伤害等造成损失时,可以从交通安全统筹费用中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的一种制度,并不能算是一种真正的保险。
1、退保风险
当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统筹车辆保险是无法像正规的保险一样随车一起过户的,是需要车主退出原挂靠的运输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这个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车主退保的情况。
2、理赔风险
3、纠纷处理风险
如果发生理赔或者退保的纠纷时,车主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就到法院起诉。而通过起诉的方式,法院在判决时也是根据一般法《合同法》,而非特别法《保险法》,是在法院认为统筹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后可以依据《合同法》赔付,但是运输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如果资产少无法履行合同,可能无法给予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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