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管理基本内容汇总十篇

做好市、县两级风险监控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的跟踪管理,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三、完善机制,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五)完善落实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

(六)完善落实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机制

加强与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主动作为,推进风险任务扎口管理,做好过渡期内税收风险任务经同级风险监控部门会签备案或统一下派的扎口管理机制建设和工作磨合,避免多头重复下达税收风险任务,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七)完善落实风险任务绩效评价机制

1.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的日常审核。

四、务求实效,统筹协调信息化和人才体系建设

(八)统筹协调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1.对接总局金税三期,开发省级数据业务集中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并试点运行。评估现有征管业务软件功能模块的应用现状和业务改造要求,将征管业务系统、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平台、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进行软件功能和用户权限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完成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的试点及全省推广工作

(九)统筹协调典型案例库、风险指标和模型建设

1.科学统筹全省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指标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建设重点,全面梳理和整合各地的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和风险识别指标。

2.有计划地开展全省税收风险管理竞赛,及时将实用性强、运行效果好的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部署到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推广使用,为风险分析提供有力工具。

3.组织风险应对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应用,建立税收风险应对典型案例库供各地学习借鉴。组织编写指标、模型应用手册及风险应对工作指引,指导应对部门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1、税收战略以促进纳税遵从为优先目标

发达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任务目标。包括美国在内的OECD国家通常要求纳税人通过自我税收评定进行自我遵从管理,并通过采取一系列促进纳税遵从的措施,以避免事后的评估和稽查。美国最先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并提出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纳税遵从”的理论。此外,发达国家还普遍推行将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模式,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点和规律对纳税遵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预警监测、应对处理,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递进式的风险应对控制策略,力求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

2、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相对完善

3、组织机构设置注重经济效能

一是税务机构设置趋于扁平化。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各国税务机构的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力求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取得应征税款。作为世界税务机构改革的领头羊,荷兰明确提出税务机构改革要向“以征管程序为基础、减少管理层次、更为扁平化的方向发展”。美国夏威夷州税务局只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全局人员约300人,年收税额40亿美元。二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情况、人口密集程度以及其他社会情况来划分经济区域,并相应设置税务机构,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很多国家设立了跨行政区域的大区总部,撤销了一些原来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行政区局,对基层税务机关也进行了大幅度合并和裁减,使得各类征管资源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实现共享。

4、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通常为不同规模或不同性质的纳税人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采用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具体做法:一是专门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分为以日本为代表的有限职能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全职能模式。二是注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各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均遵循了风险管理五大步骤: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排序─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反馈和改进。此外,还有许多OECD成员国的税务机关已将风险评估制度化,致力于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主导,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征管信息平台,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实现涉税信息的实时传输、共享和利用。通过利用其金融制度和信息技术,发达国家在银行、证券、海关、法院、边防、税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个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查询纳税人的税收信息。同时,因为普遍推行税务制度,税务机关很少与纳税人直接接触,近90%的纳税人都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涉税事宜,促进了纳税申报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可靠性。据统计,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而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

二、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1、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整体不高

研究表明我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普遍不高,且存在大企业普遍高于小企业,东部沿海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问题。除了历史、文化的原因之外,还与涉税法规对征纳双方权力义务的规范不到位有关。《税收征管法》未明晰征纳双方权责,这一方面导致征纳双方对权力义务的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导致管理弱化现象无法彻底扭转,执法风险不能得到制度层面的有效防范。

2、“以票控税”的控税手段面临挑战

在我国的贸易往来中,常见大量的现金交易以及个人账户替代对公账户支付的行为,这导致交易双方的发票开具与款项支付对应关系游离于金融监管体制之外。再者,我国的贸易市场存在不需要发票的贸易方,其在购买商品时就愿意以不要票为条件压低购货价格,导致销售企业存有多余的发票。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就会将这些剩余发票的额度对外虚开。另外,电子货币、电子支票和网上银行的出现,以及使用者匿名等问题的存在,加大了通过发票来管理税收和打击逃税的难度。

3、涉税数据采集和应用不足

4、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一是我国现行的税务机构设置是全功能混合型管理模式,这种机构设置是国际上最复杂的一种,对组织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具有层级过多、信息传递受滞、中间层级去实体化严重、基层税务人员理论水平不高、容易造成机构臃肿等弊病。二是尚未真正建立针对大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在人员配备上以专家型为主,在工作方式上以团队式为主,在团队知识结构上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而现有的征管组织架构中,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非团队式的税管员个体作战为主,没有实现专业分工,也没有形成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

三、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1、确立纳税遵从优先战略

(1)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将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充分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还责于纳税人。其次,提高税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制度,让更多民众和社会专家参与到政策制定和调研中。再次,提高纳税人信用等级的社会认知度。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将纳税人信用等级转化为社会资源。如通过与信贷部门协商,对于拥有良好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信贷部门认可其信用等级资源,允许其得到信贷方面的优惠。

(2)完善以自我评定为基础的纳税申报体系。首先,要落实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税务机关通过向纳税人提供规范化的政策确定和多元化的办税选择,促进其了解并自愿遵从税法。其次,要形成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征管核心流程,基于纳税人自我评定制度,打造“纳税申报―税款核算―税款征收―欠税催缴―争议处理”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征管基本程序。再次,构建税收评定新模式,在受理纳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按照规范的税收评定程序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评价和确定。

2、重塑税务系统管理架构

(1)逐步实现扁平化管理。纵观世界各国的税务系统,其管理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我国也应实现向扁平固基型架构的转变。建议:一是减少不必要的执行层级,建立总局、省局、市区(县)一体局的三层架构,实现机构扁平化和管控集中化。二是在组织架构设计中不再以职能划分为唯一的标准,应搭建征管组织体系的矩阵式、网络化格局,对于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特定工作项目,可抽调项目需要的专业人才成立临时项目组。

(2)按经济区域和职能需求设置税务机构。要改变现行按照行政区划均衡设置管理层级和全职能局的做法,突出巩固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议:一是丰富集中征收的物理涵义。对于经济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省为单位的分片集中申报征收,对于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仍通过设立多个征收点或委托相应税务机关受理的方式实现申报征收工作。二是发挥省局数据大集中的优势,以省为单位设立税收信息处理中心,全面提升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层级。三是逐步减少市、县级全职能局。市级管理局定位为省级全职能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财、物以及政风行风建设,区县级管理局作为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基础部门,要加强建设。

3、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2)完善重点税源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定点联系制度,促使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体系,提高大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二是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推进省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实体化进程。借鉴日本模式,赋予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审计、个性化纳税服务等复杂事项的有限职能,暂不强调其全职能定位。三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中税收管理和稽查部门通力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强化重点稽查及行业经验共享。

4、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

(2)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税收征管环境。建议:一是在税务系统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痕迹管理对税收征管执法各个环节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柔性控制,减少税收执法中人为干扰因素。二是推广电子发票。三是最大程度控制现金交易,促进非现金交易习惯形成。四是加强纳税人号码与银行账户的关联性。可将公民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其字段,并将这一号码作为公民在所有银行开户的必要账户号段。

一、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分析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实行的是专管员管户制度,采用的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职责于专管员一身的征管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先后经历了征、管、查“两分离”或“三分离”的探索。1997年,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税收征管模式。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征管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在“30字”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4个字,形成了“34字”征管模式,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

应当说,现行征管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不可否认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征管目标认识存在误区

对于税收征管目标,长期以来存在两种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把取得财政收入作为税收征管的目标;二是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税收征管的目标。由于目标导向性错误,往往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出现各种弊端:税务机关为完成任务,在任务轻时“藏富于民”,人为地降低税收水平;在任务重时“寅吃卯粮”,不适当地提高税收水平;或者为了所谓扶持企业发展而越权减、免、缓征税,造成税收制度的扭曲,破坏税收法治,违背了税收的适度、公平和效率原则。由于征管目标认识上的错误,造成重收入、轻法治。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滞后

新的征管模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但从当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配置与征管过程全方位的应用滞后。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管事制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与软件的开发反差较大,成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颈。二是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应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计算机的核算功能,计算机对征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的功能没有体现。另外,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技术浪费较大。

(三)税源监控乏力

(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问题带来的不良效应

(一)税收遵从度低

当前,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总体不高。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偷税面为50%,乡镇企业为60%,外资企业为60%,个人为90%。另外,近年来我国税收领域所发生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案例表明,我国目前的税收不遵从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而且还存在扩大的趋势。有关资料显示,仅在2012年由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破案会战”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就立涉税犯罪案件1.31万余起,破案近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2万余名。其中,立案数、破案数分别是2011年立、破案总数的1.7倍和1.6倍。

(二)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三)征税成本不降反升

管理机构职能设置重复,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必然导致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与耗损,造成征收成本的虚高。据权威部门数据显示,在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前,征税成本占税收收人的比重约为3.12%,1996年这一比重上升至4.73%,此后进一步达到5%~8%。

(四)税款流失严重

偷逃税是税收流失的最主要方式。据有关部门推算,我国每年税收流失都在3000亿元以上,约占应纳税款的30%以上,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致使国家税收利益蒙受巨大损失。

三、税收征管转型的基本思路

(一)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

专业化管理是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内容。推进专业化管理,就是要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对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征管的集约化水平。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纳税人按照纳税服务、税收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涉税事项进行管理,同时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并相应设置专业化的机构,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对规模大、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可适当提升管理层级,开展专业化团队式的分析、评估和稽查。对中小企业可按行业进行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可实施委托代征的社会化管理。对个人纳税人要加强源泉控管。此外,还需切实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抓好反避税工作,不断提高跨境税源管理水平。

(二)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

重点税源是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所强调的主体对象。重点税源企业往往是某一地区或行业中的经营大户,其纳税额在税收收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直接影响税收收人的主要因素。同时,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数据的分析,可以推断地方经济发展态势,解释税收增长原因,探寻税收增长点,为税收征管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加强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一直是税务机关追求的目标。通过落实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制度,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引人风险管理机制。着重抓税源流失风险大的问题和环节,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完善重点税源管理体系、调整管理职能权限、理清各层级事权职责,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税源监控网络。通过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做好重点税源户的信息管理、日常评估管理和收人分析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充分挖掘重点税源潜力,提高征管质量。

(三)以信息化为支撑

信息化建设是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技术基础。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技术保障作用,用信息技术手段取代传统手工方式,最大程度实现税收征管业务的网上运行。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信息支持作用,大力推行信息管税,依法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利用,特别是要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擎作用,利用技术手段改造、创新税收征管业务,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和设计,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

(四)优化服务

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新模式的内在要求,贯穿于整个税收征管活动始终。纳税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质效。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服务标准,如明确限时服务项目及限时标准、规定预约服务对象及范围等,实行全国统一布局、统一格调、统一配置。增强纳税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从工作内容、服务环境、行政程序等方面为纳税人减负,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充分发挥社会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逐步构建和完善税务机关执法服务、税务中介机构有偿服务、社会化组织援助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

(五)加强评估

参考文献:

[1]张炜.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的思考.中国人大网.

[2]周瑞金.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回顾.评价与建议.新华网.

1.1热电厂660MW超临界机组工程概况

我公司投标的是A标段,主要包括:主辅生产工程建筑与安装。不包括烟囱、水塔建筑工程,不包括燃料供应系统建筑与安装,不包括水处理系统建筑与安装,不包括脱硫系统建筑与安装。不包括绿化工程。

1.2各阶段主要管理工作及特点

热电厂扩建1×660MW机组,定于2007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08年12月15日实现达标投产。该项目管理分为三个阶段,

1.2.2建设期的管理,即从项目开到建成过程中所存在的管理。主要有:

1.2.2.1工程勘探与设计以及技术的管理。一是技术准备阶段:如现场勘察以及项目设计任务的委托,施工图纸的审查、设计交底、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交底等;二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如处理和办理工程变更、洽商,技术方案和措施(包括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的审定,材料及半成品的技术检验,技术问题的处理,规范、规程的工艺标准的贯彻实施等;三是技术开发活动:如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及技术培训等;四是其他方面的技术工作:如技术装备,技术文件、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技术责任制等的落实等。

1.2.2.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工程项目的最终能否满足预定质量目标的重要工作。一是对有关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的素质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机电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等;二是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及安装质量的检查,是否按工艺的标准、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或洽商变更施工,工序衔接是否合理,是否会有隐患,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等的质量检查。符合要求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三是进行工程质量的评定,按建设工种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最终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评出质量等级,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采取响应的整改措施使工程质量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四是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品的检查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班组自检和交检制度,按质量管理层实行分级验收制度,第三方认证制度以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等。

1.2.2.3风险管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分析和实施的全过程都存在不能预先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这种干扰因素称为工程风险。从性质上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一,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管理者必须有强烈的风险意识,能够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二,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应贯穿于项目整个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诸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的延误等;三,利用合同形式控制风险。合同形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这三中合同形式风险递减。

1.2.3经营阶段的管理。指项目投入运行进入市场后所承担的保修服务。承包商和业主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我单位承包的热电厂660MW超临界机组项目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竣工决算价款的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商应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因承包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各项建筑工程保修期主要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安装工程为2年;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供热、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l年。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对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业主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1.3项目管理目标体系

1.3.1质量目标:承包商应建立强有力的质保体系和质检系统,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此,承包商应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规与文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长山工程项目工程。国外电力设备和安装,原则上按制造国的质量标准执行,如无要求,则按我国的现行国家、部颁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标准发生矛盾时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安装工程按照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执行,同时结合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其它有关标准、规定及特殊技术要求执行。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90%以上,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做到整个工程项目无重大返工,不给业主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工程项目做到一次验收合格,一次启动成功;施工记录做到尽量准确、清洁、整齐。

1.3.2工期目标:2007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08年12月15日实现达标投产,工期共230天。

1.3.3安全生产目标: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执行。制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制度。在建设、投产期间,杜绝一切人身死亡、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以及其它重大事故发生。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保证控制轻伤事故率在3‰以内,符合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要求。

1.3.4文明施工目标:全面贯彻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创文明施工工地。

1.3.5环境保护目标:符合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要求。

无论项目采取什么管理模式,在建立统一、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系统控制风险的重要策略。项目的实际操作和工作人员发现项目的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出现某个问题,可能引起风险,必须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提供这种风险问题的后果,造成后果的可能性,以及风险的严重性等风险属性,同时,为便于知识的积累,还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项目管理人员收到来自基层的风险评估报告,他首先关心的应该是该单位的施工和运作是否处于关键环节上,对项目整体造成的影响会有多大,对其他部件造成的影响会有多大,能按时解决的可能性将会有多少。与其他的风险问题综合,定期提交给项目决策人员,使项目决策人员能实时了解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有的放矢的制定出决策方案。对于项目决策人员而言,收到的信息应该是经过项目管理人员提炼之后的数据信息。知道项目进度正常与否,风险是否在可控范围内即可。将项目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将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能有效地提升项目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其过程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第二章长山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与分析

一般来说,风险具备下列要素:

一,事件(不希望发生的变化):如山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爆发泥石流、塌方等对杆塔基础的危害。

二,事件发生的概率(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特大泥石流、塌方等发生的概率。

三,事件的影响(结果):线路遭到破坏,不但影响输送电能,甚至瓦解电网,大面积停电,给经济建设造成损失和人民生活造成困难。

四,风险的原因:自然、环境、机器设备以及人的因素:技术、文化、生理、心理。

风险中包含不确定的成份,在这类问题中可使用概率计算。同时由失败引起的后果和灾难必须考虑。若没有完成目标A的后果比没有完成目标B的后果严重,则失败概率只有0.05的项目A的失败要比失败概率为0.02的项目B的失败严重。因此,每个事件的风险可定义为不确定性和后果的函数。

风险中另一个重要因素为风险原因,即某个事件或某个事件的缺乏引起的风险又叫风险源。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中,很多风险是能通过对已发生事故的分析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而最大限度地得到避免。

2.1风险因素识别、分类、评价

绝对的和万无一失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事实情况是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风险加以识别的目的,在于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按一般的风险分担原则确定风险由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承担,并通过对此风险的管理,达到控制、预防风险的目标,从而使项目顺利实施。可见,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风险管理是风险识别的目的和归宿。项目风险管理过程模型一般包括四个步骤:即风险规划、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和风险监控,其中风险评估又分为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两个步子,而风险分析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等。一般情况下,完整的风险分析应该包括三部分。一是会出现什么事故?(风险辨识)二是谁或什么会受到影响?(后果分析)三是发生概率有多大?(风险评价)每一步骤可根据复杂程度,给出定性或定量的结果。

我们在热电厂660MW超临界机组项目的风险因素的分析中,我们主要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识别、分类、评价等各项活动。

2.1.1风险因素识别

2.1.1.1系统外风险又称不可控制风险,一般是指与东道国宏观经济环境有关的、超出发起人和项目公司控制范围的风险,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可抗力的一般原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因此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在项目谈判中,对不可抗力概念的内涵意见一般较为一致,但对其外延范围往往分歧较大,尤其是对社会事件的外延争议最大。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大致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是指对项目设施本身造成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项目设施丧失功能而导致的收益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即因地震、洪水、台风、海啸、雷击、火山爆发以及意外事故等引起的风险。这类风险是项目参与各方无法控制的。

2.1.1.2与甲方关联的风险:是第一次合作、甲方的管理能力及效率、存在不现实的期望,业主是否无力偿付货款、或恶意倒闭致求偿无门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3合同风险:需要满足的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是否会造成成本过高,包括绩效惩罚、合同终止惩罚、保证金扣留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4项目经验:是否有同类项目和管理经验、项目投标的成员经验水平、是否需要特殊技能的人员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5项目管理:未来的项目经理是否具有管理经验和培训技能,会计处理与税务对企业盈亏可能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6工作估计:项目的估算水平如何;作业制度不良与操作疏失对企业造成之风险,如流程设计不良或矛盾、作业执行发生疏漏、内部控制未落实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8可交付成果的复杂性和规模:项目的复杂性或规模大到交付困难,将增加成本或延长工期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1.9宾承包商:项目的第三方承包商管理水平的潜在责任是否能够充分地受到项目的成功、规则或程序的约束等方面的可能等风险。

2.1.2风险因素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是复杂的开放系统,长期以来,工程风险的研究一直沿用分析方法和类比方法。为了便于风险分析和风险的防范处理,笔者从工程风险是否可以计量的角度对风险进行分类,以确定哪些风险可以作定量分析,哪些只能作定性分析,哪些可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以便于不同风险的防范采取相应的对策。项目管理风险、变更管理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战略风险、技术风险、错误假设的风险。

按性质来分析,可计量风险和非计量风险。可计量风险属於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非计量风险属於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2.1.3风险因素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采取科学方法将辩识出并经分类的风险据其权重大小予以排队,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好风险。在这项模型中,采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法)进行风险评估。经过风险评估,该模型将风险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ⅰ级严重风险0.1≤权重≤1

ⅱ级一般风险0.01≤权重≤0.1

ⅲ级轻微风险0≤权重≤0.01

对于以上不同等级的风险,业主应给予不同程度的重视。

我们在风险因素识别、分类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对项目已辩识出的施工风险进行评估,将热电厂660MW超临界机组项目风险分成以下几种:

Ⅰ级风险:利率变化风险、行政性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Ⅱ级风险:工程变更、技术故障、设施质量风险、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通货膨胀风险、法规变更风险、市场风险、完工风险、经营风险、偿还期限风险等。

Ⅲ级风险:战略风险、错误假设的风险、人员风险费用超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违约风险、信用风险等。

2.2项目合同风险分析

一般而言在工程项目中,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都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从决定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开始风险就产生了。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资源、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以方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不懂索赔,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其中主要是投标过程风险,表现为,低价竞标风险、优惠条件竞标风险、投标文件错误风险、投标风险、联合体与分包商风险和投标人效用风险等,而且这些风险经常并存于同一个工程项目。

2.2.1违约风险。指项目融资中有关当事人因故无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风险。它分为以下两种:一是根本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根据有关条约,不论哪方当事人,若其违约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对方有权据此宣告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造成根本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仍应负责赔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另一种是预期违反合同。合同订立后,一方当事人已明显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由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准备履约的情况显然将不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即为预期违反合同。该情况发生时,预见到的一方当事人有权中止履行其合同义务,但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应该赔偿损失。不论发生哪种违反合同的情况,这些都是项目的招标方和投标方不希望出现的。

2.2.2竞争不充分风险。这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个风险。如果招投标程序没有建立在公正、公平、高度透明度的基础上,没有吸引到足够的竞标者,导使标价不能降低产生的风险。

2.2.3投标不成功的风险。指在竞争投标中,投标方由于竞争失败没有争取到项目,签不成特许权协议造成开发费用损失的风险。就长山工程项目的投标来说,开发和投标费用很高,需要编制可行性报告、全面规划、编写长篇标书,这样的花费要占去项目成本的三分之一。一但投标不成功,这种花费就得不到回报的。

2.3项目资金风险分析

2.3.1保证金风险。工程保证金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承包商保证金风险主要有:一是保证金比例过高。如有的工程投标保证金高达总造价的10%,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更高,而且必须采用现金支付。这样,承包商的流动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无法流动周转,势必影响正常的施工秩序。二是不公平没收或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可能会利用种种借口,如承包商未按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等,扣除甚至没收承包商的保证金,从而造成承包商损失。三是延期返还。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延期,业主不按照合同约事实上按期返还,甚至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业主仍然不返还保证金使得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缺少足够的流动资金,难以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转。

2.3.3结算风险。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标价过低。标价过低可能是因为业主压价或恶性竞争引起,也可能是因承包商报价失误造成的。

2.3.5通货膨胀。主要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上涨而承包商得不到补偿。

2.3.6税收风险。主要包括出新税以及税率上涨率。

2.4项目施工风险分析

2.4.3质量与安全风险。质量与安全是施工企业永恒的生命线,也是工程项目重要的管理内容,一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不仅给伤者本人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同时也将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轻则罚款、通报批评,重则停止市场活动,降级甚至吊销执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2.4.4项目施工管理风险。总包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时由于工程本身规模较大,技术难度及要求高,管理上难免顾此失彼而造成风险。

2.4.5项目经理任用风险。项目经理作为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人,其素质、能力往往是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如果项目经理的管理与指挥组织能力不足或缺乏职业道德,那么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赢利就可能会大打折扣,从而给项目管理带来风险。

2.4.6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的60%--70%以上都是材料成本,任何一种主要材料的大幅波动都会给项目带来巨大的影响。如2003年,钢材价格大幅度上涨,由年初的每吨2000元左右一路上涨到每吨3400--3500多元,一些对材料采取"闭口"报价并中标的工程项目简直就遭遇了灭顶之灾。

2.5项目权责风险分析

2.5.1信用风险。业主,承包商和分级承包商等项目参与各方彼此都存在一个信用风险的问题。

2.5.2组织协调风险。风险责任主体层次较多,在组织协调上操作的也是数量极少的大型项目,要从集团整体的角度、组织各个层次定位、人员的道德和能力等诸多方面来控制项目的风险,是一件相当不易的事情。

2.5.3道德风险。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管理过程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中国经济的发展是在各类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的,无论是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监管体系还是企业内部的控制体系,尚没有达到规范的程度,而社会的价值观已经多元化,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环境中,企业一方面要适应,另一方面要控制内部由于人员素质、道德、价值观引起的各类风险,挑战非常巨大,一些企业通过激励机制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也有一些企业由于种种限制,并未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一些解决办法被迫放到桌子底下,由此造成各类风险。

第三章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3.1项目合同签订阶段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投标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投标人的风险主要来自对工程估价不准确、对影响因素考虑不全以及对竞争对手估计不足等。所以,投标人必须在充分了解投标过程中风险的表现形式以及综合分析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风险控制策略,以自己的技术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展开竞争,确保投标风险的出现率降至最低。

3.1.1避减策略。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在投标报价前,应该在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影响造价风险因素的分析,根据投标人自己的抵抗风险的能力,适当考虑风险系数以确定工程造价。

3.1.2分散策略。分散风险主要是采用几家单位联合投标的方式来分散造价风险。对于规模大、造价高、风险大的工程,投标人一方面可利用几家联合投标来共同抵御造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各联合单位的专业优势,取长补短,多快好省地共同完成承包项目。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控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式合同形式,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予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当事人各方协商分担.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3.1.4自保策略。在有些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以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的认真分析与权衡,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因为,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过程中,如果对某些风险预测准确、合理利用,风险因素还可以带来赢利。不过,选择自保与否,还必须对风险后果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的可能性的大小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实际情况选择。

3.2项目资金拨付风险防范措施

3.2.1详细调查业主的资信状况。业主的资信状况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风险是否会发生及风险发生后影响程度的大小。因此,在决定投标前,必须详细调查业主的资信状况不良,必须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投标,如决定参加投标,承包商应当事先要求业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以位的证明或资金支付担保。

3.2.2科学制定投标策略,减少工程资金风险。认真计算投标报价,进行盈亏分析,杜绝报价失误现象。联合投标或将风险较大的部分进行分包,以转移风险;报价时采用一个相对较高的未来利率或预期加权平均利率来取代现行利率,作为资金借款利率;报价时加上一笔风险准备金,以弥补风险损失。最重要的是确定最优资本结构。承包商资本结构,是指负债和权益及形成资产的比例关系,即相应的人、资金、材料、设备机械和施工技术方法的资本存在形式。确定最优的资本结构形式,利用财务杠杆和经营杠杆,对于获取最满足利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通过降低占工程造价比重大的人工费、材料费,适度调整借贷资金的比例,比较不同的资本结构方案从中选出最佳,从而实现规模、资金、治理水平、技术能力的有机结合,达到最优资本效率。

3.2.5加强施工管理,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应作好合同的分析工作,并将合同进行层层分解,层层交底,建立严格的内部合同责任制度。在虱约过程中加强合同实施管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出现违约行为,以避免或减少业主方索赔和保证金风险。

3.2.6加强索赔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分摊文件,但合同在承担风险上往往分摊不公,而索赔则是商包商和业主之间在承担工程风险比例上的合理再分摊。因此,在报标报价阶段,承包商应当仔细分析招标文件,报价时要考虑索赔因素。履约时认真分析合同文件,建立索赔业务管理制度,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详细进展情况,寻找索赔机会,通过索赔攻得补偿,以达到弥补风险损失的目的。

3.3项目施工阶段风险防范措施

3.3.1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要加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选择适当的工程开工时机,以利于建设资金的合理安排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开工时,以下确保建设项目法人及开工报告已经批准、项目已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建设场地“四通一平”工作已完成、主要设备和施工队伍已经选定,供货和施工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审定,图纸已会审并进行了设计交底。在签订执行合同时,要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项目造价影响的变动因素进行详细而周到的约定,在合同中事先考虑造价变动因素和变动量,对设计变更和索赔的结算处理有明确的说明,避免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结算时出现麻烦。

3.3.2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另一方面是在工程变更上。一个庞大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往往不可避免,但应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量降低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设计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他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性质截然不同,凡属设计变更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因而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越大。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4项目权责界定风险防范措施

3.4.2推行项目法人制,加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责、权、利统一的项目法人从工程前期到后期进行全过程管理。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过程中,应选拔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这是控制工程风险的关键。

3.4.3建立以风险部分和风险经理为主体的监视机制。参照国外成熟的风险控制经验,在承包商实施营建过程中建立风险部分,并设立风险经理。其作用是对项目的潜伏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监视,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为决议计划者提供决议计划依据。风险经理直接对承包商负责。另外风险经理的工作可以延展到公司运营的整个过程,既可以延伸到单个项目投标报价前期预备和控制和实施工作,也可以围绕整个公司掌握建筑市场脉搏进行阶段性治理。阶段性风险治理是针对项目的前期经营招标、中期实施、后期总结和处理三个阶段,进行的有效控制和根据相应风险决议计划而实行的动态前瞻式治理。它主要利用风险的“鞭梢效应”对风险的“迁移性”进行反馈式动态规划控制。通过是组织和治理复杂工程的治理方式,其中利用了大量的风险治理手段,以确保枢纽性的细节不被忽略,包括利用阶段性的检查,以及对大量流动和细节的控制来控制和治理风险。

3.4.4建立一整套的约束机制,包括政策控制,董事长、总经理资格控制,决算审计,纪律监察及造价控制。

第四章项目风险控制的实施

4.1风险预防体系构建

3.4.2制定应急方案。应急方案的目的是使项目风险损失最小化。应急方案是在损失发生时起作用的。为经济上原因,并不是对每一个风险都要制定应急方案,而是对风险进行评价后,对那些较大风险或可以分类的风险才制定应急方案。如抗洪抢险的抢险应急方案,首先应配备一些器具材料,如救生衣、雨衣、竹、木杆等。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方案:首先要有必备的医药抢险器材;坍塌事故应急方案:要配备模板、钢管、木板、木杆、照明灯等等。

3.4.3制定挽救方案:制定挽救方案的目的是将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伤修复到最高的使用程度。挽救方案可以看作是应急方案的从属方案。一般而言,挽救方案是不能事先制定的,因为我们在风险发生之前不知道损害的部位和程度。-因此不需要在风险发生前制定详尽的挽救方案,只须在应急方案中规定损失发生后的挽救的人员配备和工作程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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