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任务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
一般而言,税收制度要素的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
(三)税率
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课税对象数量的大小,按照同一比例征税。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单一比例税率:一种税只采用一种税率,如企业所得税;
一个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的优点是同一征税对象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体现横向公平,有利于同等条件下开展竞争。计算简便,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缺点是税收负担与负担能力不相适应,不能体现纵向公平,不能体现负担能力大者多征、小者少征的原则,调节收入有局限性。
2.累进税率
(1)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照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将各级税额加起来所得的和为应纳税额。其特点是以征税对象的超额部分,按照达到的等级税率计算征税,税负增长基本均衡。
(2)全额累进税率,是指对征税对象的全额按照与之对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数额提高一级时,对征税对象全额要按照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的优点,一是计算简便,便于征收管理。二是税额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化的影响,负担相对稳定。但是,税额不随征税对象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在调节收入和适用范围上存在局限性。三是有利于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因为采取定额税率,企业改进包装后,售价提高而税额不增,因此优质优价产品的税负相对较轻。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减免税
减免税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起征点。起征点是课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八)违章处理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企事业单位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采取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从税收发展史来看,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经济思想、不同的出发点,可以实行不同类型的税收制度。
税种的具体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分为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社会保障税类、财产税类、关税,其他税类等六种类型。
财产课税是以各种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体系。财产税类税种的课税对象是财产的收益或财产所有人的收入,主要包括房产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税种。对财产课税,对于促进纳税人加强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果具有特殊的作用。目前我国财产课税有房产税等。遗产和赠与税在体现鼓励勤劳致富、反对不劳而富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是世界各国通用的税种,但此税在发展中国家并未受到真正的重视,我国虽然列入了立法计划,但至今也未开征。
社会保障税类是指以社会保障税(费)、社会保险税(费)为主要内容的种类。主要包括国家保险、二级保险、雇主退休金三种形式。其中,国家保险是根据政府提供的保险(包括退休、医疗、伤残、失业和其他社会保险)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分担比例税率的保障税;二级保险是指按照退休金计划,在国家保险基础上增加的保险金收入;雇主退休金是指雇主自己实施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保险金计划。但雇主实行这种雇主退休金计划的,可以不参加国家二级保险,国家保险的税率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社会保障(险)税或费有两种征缴形式,一是向雇主收缴,如英国规定由雇主在支付时扣除缴纳;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如德国规定,健康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雇员应负担部分由雇主从其薪金中代扣代缴。我国近年来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很高,但尚未纳入立法计划。
3.按税制结构划分,可分为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收益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流转税与收益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等三种类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制度是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载体
税收的分配作用是通过税收制度这一载体实现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征税,实现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转移,都是通过税收制度加以规定、通过按照税收制度进行征管来实现的。离开了税收制度,就无法进行理想的、科学的国民收入分配。因此,税收制度是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载体,要正确处理国家同纳税人的经济分配关系,必须建立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