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开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是贯彻生态立牧、质量兴牧、品牌强牧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生态环保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的坚实基础,是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促进畜牧业提档升级,增强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和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养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以标准化、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引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等“三率”为核心目标,创建一批集约高效、装备精良、生态健康、产品优质、管理先进、生产安全,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示范场,进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包括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以下简称省级)和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以下简称部级),实行部省联动、优中选优、分级落实、统筹推进,鼓励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省级示范场积极创建部级示范场。
总之,做到应创尽创,不断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全市现代畜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条件
1.创建对象。参与示范创建的规模养殖场,场址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须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具有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两年内无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情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无行政处罚。参加部级示范创建的养殖场必须是省级示范示范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参考。
2.创建畜种与养殖规模。示范创建的畜种应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生猪、奶牛、蛋鸡、肉鸡(鸭)、肉羊为主,兼顾其它畜种。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规模基本要求是:商品肥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18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蛋鸡、蛋鸭存栏3万只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肉用鹌鹑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
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规模基本要求是:商品肥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蛋鸡、蛋鸭存栏5万只以上。肉鸡单栋单批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肉鸭年出栏10万只以上。肉羊存栏能繁母羊5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肉用鹌鹑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3万只以上。
地方畜禽资源及以地方畜禽资源为亲本育成的新品种(配套系)养殖规模可适当降低。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切合实际,上下联动、层次分明,建立健全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标准体系。针对当前畜牧生产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重点围绕合法合规、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等方面,省农业农村厅适时修订出台新版《江苏省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技术指南与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暂行)》(见附件1),旨在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各地根据省厅新修订的技术指南,指导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制订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规程和制度的执行,做到主动贯标、按标生产。
四、申报考核程序
3.示范场有效期与复检。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4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按照新创建的要求和程序重新申请、审核和现场考核,有效期届满未复检的取消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或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
4.示范场申报考核信息平台建设。省厅将开发“苏农云”-智慧畜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示范场申报、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管的网上通办、全程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
五、组织保障
2.强化服务指导。充分依托全市畜牧兽医系统、省内科研教学单位、省市现代农业(畜牧)产业技术体系、畜牧龙头企业专技人员力量,加强技术指导,对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单位实行点对点帮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适时集成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提高生态健康养殖水平。
3.严格考核评估。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按要求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评估,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现场考核要对照创建标准,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严明责任,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示范场称号实至名归。
4.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示范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逐级报告并依据权限及时取消其资格。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5.积极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内容,激发养殖场创建热情,形成全行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提炼在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以点带面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再上新台阶。加强示范场品牌和产品推介,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商超等与部省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签订产销合同,实行订单生产,满足高品质、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升全社会对生态健康优质畜禽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附件:1.江苏省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技术指南与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暂行)
2.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申请书
3.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
4.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考核结果年度汇总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江苏省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技术指南与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暂行)
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以标准化、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引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创建一批集约高效、装备精良、生态健康、产品优质、管理先进、生产安全,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示范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包括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简称省级)和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简称部级),实行部省联动、优中选优、分级管理、统筹推进,鼓励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省级示范场参加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一、合法合规(必备条件)
1.场址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养殖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具有合法用地手续。具有合法环评手续。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两年内无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情、主要人畜共患病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5.养殖规模达到要求(见附录表1)。积极参与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并取得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称号。参加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场必须是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
二、生产高效(30分)
(一)良种化(10分)
3.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3分)★
(二)集约化(5分)
1.场区占地面积、畜禽舍建筑面积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单位面积土地产值较高。(1分)
2.畜禽圈舍建筑结构牢固安全,内部设计科学合理,外观整洁协调,通风采光、保温隔热等条件良好,便于清洗消毒。(2分)
3.具有较高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2分)★
(三)设施化(10分)
1.配备与养殖品种、饲养规模、工艺流程相匹配的笼具栏位、投料供水、环境控制、产品采集、清洗消毒、粪尿收集与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先进设施装备。(3分)
2.劳动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2分)★
3.采用节水、节料、节能的养殖工艺。畜禽饮用水水源稳定,水质优良。除自来水外的水源应有年度水质检验报告且合格。(3分)
4.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求配有备用电源。(1分)
5.饲料、兽药、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储藏设施完备,储藏标识清晰,出入库和使用记录完整规范。畜禽场、舍配有防鼠、防虫、防蚊蝇等设施设备,或委托专业机构灭鼠、灭虫。(1分)
(四)智能化(5分)★
1.配备宽带网络,生产管理设备与办公生活网络宜独立配置,保障生产区网络有更为稳定的工作环境。网络应覆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区域,网络带宽应保障场内设施设备的数据稳定传输。(1分)
2.配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生产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暂存)区、粪污处理区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控。(1分)
3.主要生产环节配备智能化设施装备。(1分)
4.配备生产管理平台专业软件,并有效运用于生产管理。(1分)
5.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精准饲喂、环控监测、健康管理、发情期预测、粪污处理利用等管理系统,在动态感知、监测预警、精准作业、智能控制等方面形成应用场景,实现养殖智能化。(1分)
三、环境友好(30分)
(一)场区环境(12分)
1.场区相对独立,与集中居住区、主要交通干线、其他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保持合理的防疫距离。(3分)
2.养殖场区在总体布局上做到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分开;畜禽饲养区与隔离区、养殖废弃物处理区分开;生产区内种畜禽区、保育区与商品畜禽区分开。不同功能区之间应有封闭实体隔离设施。生活管理区位于场区常年主风向的上风处或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和粪污处理区位于场区常年主风向的下风(侧)处或地势较低处。圈舍间应保持合理的间距。(3分)
3.生产区分设清洁道和污染道,互不交叉。(3分)
4.养殖场区环境清洁卫生,整体整齐美观,无噪声、臭气、污水等污染。场区保持合理的绿化覆盖率。有条件的场区四周及道路两侧有绿化带;办公区、生活区域按园林化要求绿化,并与场区景观相协调。绿化以灌木为主,不宜种植有毒、有刺、有飞絮的植物和较高的乔木,避免野鸟栖息。(3分)
(二)粪污资源化利用(12分)
1.建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储存及资源化利用等设施,位置合理,并符合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要求。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应按规定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应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应配置臭气减控设施设备。(3分)
2.根据不同畜种及现实条件,采用合理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艺,能有效利用或处理全场产生的粪污或垫料。(3分)
3.建有严格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臭气减控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无粪污随意直排,不污染周围环境。采用车辆或其他方式运输粪污或垫料的,应密闭有效,不影响环境卫生。(3分)
4.有稳定且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消纳地。粪污处理采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模式的,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面积按存栏量计,原则上每个猪当量不少于0.2亩。(3分)★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6分)
1.配备与生产能力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或委托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运转正常,场内应设有暂存设施。(3分)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操作,记录详细完整。(3分)
四、产品安全(30分)
(一)疫病防控(10分)
1.有满足本场防疫需要的合格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场区四周的封闭围墙或防疫沟等有效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出入场消毒通道(室)、车辆消毒设施、消毒器具、免疫器具、专用兽医工作场地和诊疗设备等。规模猪场应建设完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与物品洗消间、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出猪台。(3分)
2.建有完善的防疫消毒、疫病监测、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记录完整、执行良好。建有完善的人员、车辆、畜禽、物料等出入场管理制度,并记录完整、严格执行。(2分)
3.根据当地防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程序,结合免疫监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病种、免疫疫苗和免疫程序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按照兽医部门监测工作要求,结合本场防疫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疫病监测计划,监测比例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3分)
4.提倡健康养殖和动物福利,科学确定养殖密度,为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畜禽健康养殖推荐饲养密度见附录表3。(2分)
(二)投入品使用(10分)
2.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兽药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处方进行采购,兽药使用应在动物防疫部门或兽医指导下进行,凭兽医处方用药,不擅自改变用法、用量。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5分)
(三)追溯体系(5分)
(四)品牌培育(5分)★
1.拥有企业自主品牌。(2分)
2.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产品绿色、安全、优质。(3分)
五、管理先进(10分)
(一)制度建设(4分)
畜禽生产技术规程健全,饲养管理、投入品使用、动物防疫和生物安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和粪污处理、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二)管理水平(6分)
2.畜禽养殖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真实记录生产、防疫等情况。除特别规定外,所有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2分)
3.建设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对生产记录进行汇总、分析,并用于指导生产管理。(1分)
4.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动物防疫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分)
六、现场考核与评分
1.根据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要求的重要性程度,将考核评估的审核项目分为必备项(必备条件)、基本项和提高项三类,合计100分。部级场不设审核项目提高项,标注★的为省级场的提高项(合计20分)。
2.现场考核采取查询文件、现场询问、现场检查、数据档案记录检查等方式。现场考评采取评分制度,考核组组长为召集人,可采用考核组成员独立打分或合议评分。
3.现场考核合格的判定标准:必备项全部符合;基本项部级场达到85分以上、省级场达到65分以上;提高项视当地产业发展水平确定合格分数线。
附录
表1.养殖场存栏/出栏规模的基本要求
畜种
存栏/出栏规模的基本要求
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
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猪
年出栏商品肥猪50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180头以上。
年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
肉鸡
年出栏肉鸡或肉鸭5万只以上。
肉鸡单栋单批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肉鸭
肉鸭年出栏10万只以上。
蛋鸡、蛋鸭
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3万只以上;蛋鸭存栏3万只以上。
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5万只以上;蛋鸭存栏5万只以上。
鹌鹑
肉用鹌鹑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
鸽
肉鸽年出栏5万只以上。
奶牛
奶牛存栏300头以上。
奶牛存栏500头以上。
肉牛
年出栏育肥牛30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育肥牛8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200头以上。
肉羊
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
存栏能繁母羊5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
兔
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
肉兔年出栏3万只以上。
注:地方畜禽资源及以地方畜禽资源为亲本育成的新品种(配套系)养殖规模可适当降低。
表2.主要畜种重点生产性能指标
重点生产性能指标
①瘦肉型猪能繁母猪配种分娩率80%以上;②每头能繁母猪年供断奶仔猪数(PSY)20头以上或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商品猪数(MSY)18头以上;③育肥猪达100千克体重日龄170天以内。
①肉鸡按近3批平均数计算,成活率≥95%;②料重比:白羽肉鸡≤2.0,快大型黄鸡(60天内出栏)≤2.2,中速型黄鸡(70-90天内出栏)≤2.6,慢速型黄鸡(100天以上出栏)≤3.2。
快大型肉鸭料重比≤2.3。
①饲养日产蛋率≥90%维持15周以上;②产蛋期月死淘率(鸡龄≥20周)<1.2%。
①肉用鹌鹑料重比≤3.5;②蛋用型鹌鹑年产蛋量≥240个。
①鸽年产乳鸽≥7对,②乳鸽成活率≥90%。
①泌乳牛年均单产≥9000千克;②乳蛋白率≥3%,乳脂率≥3.5%,体细胞数≤50万/毫升。
育肥期平均日增重≥1.2kg。
①肉羊繁殖成活率≥90%或羔羊成活率≥95%;②商品育肥羊年出栏率≥180%。
能繁母兔年提供断奶仔兔≥27只。
注:地方畜禽资源及以地方畜禽资源为亲本育成的新品种(配套系)符合该品种(配套系)标准规定的生产性能要求。
表3.畜禽健康养殖推荐饲养密度
推荐饲养密度
种公猪限位栏≥1m2/头,能繁母猪≥5.5m2/头,育肥猪≥0.8m2/头。
白羽肉鸡出栏体重<30kg/m2,快速型黄鸡<25kg/m2。
肉鸭出栏体重<30kg/m2。
笼养产蛋鸡≥400cm2/只。
蛋用鹌鹑≥85cm2/只。
笼养种鸽≥0.12m2/对。
奶牛一般≥6m2/头,采用自由散栏式饲养≥10m2/头。
体重500-700kg≥6m2/头;体重大于700kg≥8m2/头。
育肥羊≥0.8m2/只,种公羊≥4m2/只,成年母羊≥1m2/只。
公兔、母兔、后备种兔≥0.25m2/只,育肥家兔≥0.14m2/只。
附件2
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
申请书
(首次申请□复验申请□)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联系人: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申报。
二、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直接点击方框□后即可生成勾选,勿需用笔手工勾选。
三、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致,申请养殖场名称应与农业农村部“全国规模养殖场信息服务云平台”(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畜禽养殖代码备案系统一致。“基础信息”栏中填写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
四、养殖畜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一致。包括:生猪;普通牛(奶牛、肉牛、乳肉兼用型);羊(绵羊、山羊);兔(肉兔、毛兔);驴;鸡(肉鸡、蛋鸡、肉蛋兼用型鸡);鸭(肉鸭、蛋鸭、肉蛋兼用型鸭);鹅;鸽;鹌鹑;特种禽(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特种畜(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其他(水牛、瘤牛、牦牛、大额牛、马、驴、骆驼)。养殖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一致,最多选择3个主要养殖品种。
五、集中供暖设施:指配置一套(个)供暖设备对整个畜禽舍进行全面供暖,供暖方式一般是利用热水、蒸汽、电能、太阳能或热空气等,如热水散热器(暖气)供暖、热水管地面供暖、热风供暖、太阳能供暖及地下烟道供暖等。
八、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按申请表、文件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单位保留存档,二份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基础信息
申请养殖场名称
申报单位
畜禽养殖代码
负责人(户主)
养殖场定位信息
养殖场地址
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畜种①
职工人数
(个)
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个)
执业兽医(个)
生产类型
商品畜禽□种畜禽□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2.防疫条件、环评与用地规范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与村庄、工厂、干道最短距离(米)
与周边的防疫隔离带
围墙□绿化带□
河沟□其他□
环境影响评价
部门检查认定□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环评文件公示□环评文件批复□项目竣工验收□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编号)
养殖场占地总面积
(亩)
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
现有畜禽舍面积
(平方米)
其中:多层畜禽舍
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3.饲养方式与生产设施
畜禽饲养方式
地面平养□网上平养□笼养□其他□
标准化生产设备
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集蛋□机械挤奶□
自动清粪□自动温控□视频监控□其他□
温控设施设备
湿帘通风降温设施□集中供暖设施□
自来水□深井水□浅井水□其他□
外购□自配□其他□
净污道分设
是□否□
场区绿化面积
4.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雨污分离
清粪工艺
干清粪□、水泡粪□、水冲粪□、
垫料养殖□、其它□
堆粪场面积
固体粪便利用方式
生产农家肥□、生产商品有机肥□、生产垫料利用□、生产栽培基质□、饲养昆虫□、其他利用方式□、未利用□、委托专业机构□
液体粪污或污水处理设施
有□无□
液体粪污或污水利用方式
沼液还田□、肥田利用□、生产液态有机肥□、鱼池养殖□、达标排放□、其它利用方式□、未利用□、委托专业机构□
沼气处理设施容积(立方米)
沼气利用方式
发电□、燃料□、生物天然气□、
其他□、无利用□
沼液储存利用设施容积
(立方米)
沼渣储存利用设施
容积(立方米)
生态发酵床
有□、无□
类型
原位□、异位□
发酵床总面
积(平方米)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
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自主处理(深埋□、化制□、焚烧□、化学处理□、其他□)
配套种植
农地面积(亩)
其中:本场流转农地面积(亩)
5.养殖规模与生产水平
养殖畜禽品种
1.
2.
3.
备案设计存栏规模(头、只)
备案设计出栏规模
(头、只)
上年出栏商品畜禽(头、只)
上年蛋(奶、毛)总产量(公斤)
上年度畜禽产品销售额(万元)
上年度利润盈余总额
现存栏畜禽
现存栏种畜禽
近三年主
要生产性
能指标
实绩水平
生产性能指标名称
年
4.
5.
6.优质绿色畜禽产品基地认定情况
其他认定情况
市级美丽牧场认定□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
有机农产品认证□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7.两年内不良信用记录
环境污染
重大动物疫情
病死畜禽处置
畜产品质量安全
其他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考核意见
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市级农业
考核结果
附件3
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
一、现场考核得分情况
考核项目
分项分值
实际得分
基本项
提高项
必备条件审核
通过□不通过□
生产高效
(30分)
良种化
7
3
集约化
2
设施化
8
智能化
5
环境友好
场区环境
12
粪污资源化利用
9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6
产品安全
疫病防控
10
投入品使用
追溯体系
品牌培育
管理先进
(10分)
制度建设
4
管理水平
合计
80
20
二、现场考核组成员与考核结论
考核组成员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签字
组长
成员
考核结论
合格□不合格□
说明:现场考核采取查询文件、现场询问、现场检查、数据档案记录检查等方式。现场考评采取评分制度,总计100分。合格的判定标准:必备项必须全部符合;基本项达到65分以上;提高项视当地产业发展水平确定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