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中成药应用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中成药概述;第二部分为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为各类中成药的特点、适应证及注意事项;第四部分为中成药临床应用的管理。
《指导原则》是为适应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需要而制定的,是临床应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每种中成药临床应用的具体要求,还应以药品说明书、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卷》为准。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应遵循中医基础理论,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药物,辨证辨病施治。
第三部分各论中为更好地说明各类中成药的特点,列举了部分中成药,列举的药物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包括但又属临床常用的中成药。
中药注射剂的临床应用及使用管理,《指导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应遵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71号)执行。
第一部分中成药概述
中成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标准制成具有一定规格的剂型,可直接用于防治疾病的制剂。中成药有着悠久的历史,应用广泛,在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成药的处方是根据中医理论,针对某种病证或症状制定的,因此使用时要依据中医理论辨证选药,或辨病辨证结合选药。
中成药具有特定的名称和剂型,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注明了批准文号、品名、规格、处方成分、功效和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相对于中药汤剂来说,中成药无需煎煮,可直接使用,尤其方便急危病症患者的治疗及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使用,且体积小,有特定的包装,存贮、携带方便。
一、中成药的常用剂型
中成药剂型种类繁多,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近几十年,中成药剂型的基础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研制开发了大量新剂型,进一步扩大了中成药的使用范围。
(一)固体制剂
固体剂型是中成药的常用剂型,其制剂稳定,携带和使用方便。
(二)半固体剂型
(三)液体制剂
(四)气体剂型
气雾剂:系指将药材提取物、药材细粉与适宜的抛射剂共同封装在具有特殊阀门装置的耐压容器中,使用时借助抛射剂的压力将内容物喷出呈雾状、泡沫状或其他形态的制剂。其中以泡沫形态喷出的可称泡沫剂。不含抛射剂,借助手动泵的压力或其他方法将内容物以雾状等形态喷出的制剂为喷雾剂。可用于呼吸道吸入、皮肤、粘膜或腔道给药。
二、中成药分类
中成药分类的方法较多,按中成药的功效可分为以下20类:
三、中成药安全性
中成药的历史悠久,应用广泛,大量研究和临床实践表明,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中成药的安全性是较高的。合理使用包括正确的辨证选药、用法用量、使用疗程、禁忌症、合并用药等多方面,其中任何环节有问题都可能引发药物不良事件。合理用药是中成药应用安全的重要保证。
药物的两重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之一,中成药也不例外,中成药既能起到防病治病的作用,也可引起不良反应。
(1)中药自身的药理作用或所含毒性成分引起的不良反应;
(2)特异性体质对某些药物的不耐受、过敏等;
(3)方药证候不符,如辨证不当或适应证把握不准确;
(4)长期或超剂量用药,特别是含有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如朱砂、雄黄、蟾酥、附子、川乌、草乌、北豆根等,过量服用即可中毒;
(5)不适当的中药或中西药的联合应用。
(1)加强用药观察及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完善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2)注意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密切观察其服药后的反应,如有过敏反应,应及时处理,以防止发生严重后果。
(3)辨证用药,采用合理的剂量和疗程。尤其是对特殊人群,如婴幼儿、老年人、孕妇以及原有脏器损害功能不全的患者,更应注意用药方案。
(4)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中、西药并用时尤其要注意避免因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5)需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加强安全性指标的监测。
第二部分中成药临床应用原则
一、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二、联合用药原则
(一)中成药的联合使用
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使用
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三、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3.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中成药,为妊娠禁忌。此类药物多为含有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组份,如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蟾酥、麝香、马钱子、乌头、附子、土蟞虫、水蛭、虻虫、三棱、莪术、商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巴豆等。
4.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等副作用,属于妊娠慎用药物。这类药物多数含有通经祛瘀类的桃仁、红花、牛膝、蒲黄、五灵脂、穿山甲、王不留行、凌霄花、虎杖、卷柏、三七等,行气破滞类枳实、大黄、芒硝、番泻叶、郁李仁等,辛热燥烈类的干姜、肉桂等,滑利通窍类的冬葵子、瞿麦、木通、漏芦等。
四、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第三部分各类中成药临床应用
一、解表剂
解表剂是以麻黄、桂枝、荆芥、防风、桑叶、菊花、柴胡、薄荷、豆豉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发汗、解肌、透疹等作用,用以治疗表证的中成药,解表剂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和扶正解表三大类。临床以恶寒发热、舌苔薄白或黄、脉浮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服用解表剂后宜避风寒,或增衣被,或辅之以粥,以助汗出;(2)解表取汗,以遍身持续微汗为最佳。若汗出不彻,则病邪不解;汗出太多,则耗伤气津,重则导致亡阴亡阳之变;(3)汗出病瘥,即当停服,不必尽剂;(4)服用解表剂时忌生冷、油腻之品,多饮水,注意休息;(5)若外邪已入里,或麻疹已透,或疮疡已溃,或虚证水肿,均不宜使用。
二、泻下剂
泻下剂是以大黄、芒硝、火麻仁、牵牛子、甘遂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通利大便、泻下积滞、荡涤实热或攻逐水饮、寒积等作用,用以治疗里实证的中成药。泻下剂分为寒下、温下、润下、逐水及攻补兼施五类。临床以大便秘结不通、少尿、无尿、胸水、腹水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便秘、肠梗阻、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幽门梗阻、胸腔积液、腹水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泻下剂作用峻猛,大都易于耗损胃气,中病即止,慎勿过剂;(2)老年体虚,新产血亏,病后津伤,以及亡血家等,应攻补兼施,虚实兼顾。
三、和解剂
和解剂是以柴胡、黄芩、青蒿、白芍、半夏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作用,用以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胃肠不和、肝脾不和等证的中成药。和解剂分为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三类。临床以寒热往来、胸胁满闷、呕吐下利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疟疾、感冒、各类肝炎、胆囊炎、慢性肠炎、慢性胃炎、胃肠功能紊乱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本类方剂以祛邪为主,纯虚不宜用;(2)临证使用要辨清表里、上下、气血以及寒热虚实的多少选用中成药。
四、清热剂
清热剂是以银花、连翘、板兰根、大青叶、黄芩、黄连、黄柏、栀子、丹皮、桑白皮、紫草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及滋阴透热等作用,用以治疗里热证的中成药。清热剂分为清气分热(清热泻火)、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气血两清、清脏腑热、清虚热等六类。临床以发热、舌红苔黄、脉数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各种感染性与非感染炎症性疾病如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牙龈炎、急性扁桃体炎、流行性腮腺炎、各类肺炎、肝炎、胃肠炎、败血症、流行性出血热等见上述症状者。
心经热盛症见心烦、口舌生疮或小便涩痛、舌红脉数;肝胆火旺症见头痛、目赤、胁痛、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有力;肺热症见咳嗽气喘、发热、舌红苔黄、脉细数;热蕴脾胃症见牙龈肿痛、溃烂、口臭、便秘、舌红苔黄、脉滑数;湿热蕴结肠腑可见腹痛腹泻、脓血便、里急后重、舌苔黄腻、脉弦数。例如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护肝片(颗粒、胶囊)、茵栀黄颗粒(口服液)、复方黄连素片。
注意事项:(1)中病即止,不宜久服;(2)注意辨别热证的部位;(3)辨别热证真假、虚实;(4)对于平素阳气不足,脾胃虚弱之体,可配伍醒脾和胃之品;(5)如服药呕吐者,可采用凉药热服法。
五、祛暑剂
祛暑剂是以藿香、佩兰、香薷、鲜银花、鲜扁豆花、鲜荷叶、西瓜翠衣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祛除暑邪的作用,用以治疗暑病的中成药。祛暑剂分为祛暑解表、祛暑清热、祛暑利湿和清暑益气四类。临床以身热、面赤、心烦、小便短赤、舌红脉数或洪大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胃肠型感冒、急性胃肠炎、小儿腹泻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暑多挟湿,祛暑剂中多配伍祛湿之品,但不能过于温燥,以免耗伤气津;(2)忌生冷、油腻饮食。
六、温里剂
温里剂是以制附子、干姜、肉桂、吴茱萸、小茴香、高良姜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温里助阳、散寒通脉等作用,用以治疗里寒证的中成药。温里剂分为温中祛寒、回阳救逆、温经散寒三大类。临床以畏寒肢凉、喜温蜷卧、面色苍白、口淡不渴、小便清长、脉沉迟或缓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肠痉挛、末梢循环障碍、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凡实热证、素体阴虚内热、失血伤阴者不宜用;(2)孕妇及气候炎热时慎用。
七、表里双解剂
表里双解剂是以解表药与治里药为主组成,具有表里双解作用,用以治疗表里同病的中成药。表里双解剂分为解表攻里、解表清里、解表温里三类。临床以表寒里热、表热里寒、表实里虚、表虚里实以及表里俱寒、表里俱热、表里俱虚、表里俱实等表现为辨证要点。
临床用于治疗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胆石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肥胖症、习惯性便秘、痔疮、痢疾、胃肠型感冒、急性肾炎等有表里同病表现者。
注意事项:(1)必须具备既有表证,又有里证者,方可应用,否则即不相宜;(2)辨别表证与里证的寒、热、虚、实,然后针对病情选择适当的方剂;(3)分清表证与里证的轻重主次。
八、补益剂
补益剂是以人参、黄芪、黄精、玉竹、当归、熟地、女贞子、鹿茸、肉苁蓉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补养人体气、血、阴、阳等作用,用以治疗各种虚证的中成药。补益剂分为补气、补血、气血双补、补阴、补阳、阴阳双补六种,临床以气、血、阴、阳虚损不足诸症表现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慢性心力衰竭、贫血、休克、衰老、退行性病变、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出现气血阴阳虚损表现者。
九、安神剂
安神剂是以磁石、龙齿、珍珠母、远志、酸枣仁、柏子仁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安定神志作用,用以治疗各种神志不安疾患的中成药。安神剂分为重镇安神和滋养安神两类。临床以失眠、心悸、烦躁、惊狂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睡眠异常(失眠)、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症、高血压、心律失常等出现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重镇安神类多由金石药物组成,不宜久服,以免有碍脾胃运化,影响消化功能;(2)素体脾胃不健,服用安神剂时可配合补脾和胃的中成药。
十、开窍剂
开窍剂是以麝香、冰片、石菖蒲等芳香开窍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开窍醒神等作用,用以治疗神昏窍闭(神志障碍)、心痛彻背诸证的中成药。开窍剂分为凉开(清热开窍)和温开(芳香开窍)两类。临床以神志障碍、情志异常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急性脑血管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尿毒症、肝昏迷,癫痫、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神昏有闭与脱之分,闭证可用本类药物治疗,同时闭症要与祛邪药同用,脱证不宜使用;(2)孕妇慎用或忌用;(3)开窍剂久服易伤元气,故临床多用于急救,中病即止。
十一、固涩剂
固涩剂是以麻黄根、浮小麦、五味子、五倍子、肉豆蔻、桑螵蛸、金樱子、煅龙骨、煅牡蛎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收敛固涩作用,用以治疗气、血、精、津耗散滑脱之证的中成药。固涩剂分为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固脱、涩精止遗、固崩止带五类。临床以自汗、盗汗、久咳、久泻、遗精、滑泄、小便失禁、崩漏、带下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肺结核病、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小儿遗尿、神经性尿频、神经衰弱、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过多、慢性咳嗽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涩剂为正虚无邪者设,故凡外邪未去,误用固涩剂,则有“闭门留寇”之弊。
十二、理气剂
理气剂是以枳实、陈皮、厚朴、沉香、乌药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行气或降气作用,用以治疗气滞或气逆病证的中成药。理气剂分为行气剂和降气剂。临床以脘腹胀痛、嗳气吞酸、恶心呕吐、大便不畅、胸胁胀痛、游走不定、情绪抑郁、月经不调或喘咳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抑郁症、更年期综合征、肠胃功能紊乱、慢性肝炎、慢性结肠炎、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⑴理气药物大多辛温香燥,易于耗气伤津,助热生火,当中病即止,慎勿过剂;⑵年老体弱、阴虚火旺、孕妇或素有崩漏吐衄者应慎用。
十三、理血剂
理血剂是以桃仁、红花、川芎、赤芍、三棱、莪术、乳香、没药、三七、水蛭、虻虫、苏木,大小蓟、花蕊石、血余炭、藕节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活血祛瘀或止血作用,用以治疗各类瘀血或出血病证的中成药。理血剂分为活血祛瘀与止血两类。临床以刺痛有定处、舌紫黯、瘀斑瘀点、痛经、闭经、病理性肿块,及各种出血病症(吐血、衄血、咳血、尿血、便血、崩漏及外伤)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各类骨折、软组织损伤、疼痛、缺血性疾病(冠心病、缺血性脑血管病)、血管性疾病、血液病、风湿病、肿瘤等有瘀血表现及各类出血性疾病如外伤出血、月经过多、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见上述表现者。
注意事项:⑴妇女经期、月经过多及孕妇均当慎用或禁用活血祛瘀剂;⑵逐瘀过猛或久用逐瘀,均易耗血伤正,只能暂用,不能久服,中病即止。
十四、治风剂
治风剂是以川芎、防风、羌活、荆芥、白芷及羚羊角、钩藤、石决明、天麻、鳖甲、龟板、牡蛎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疏散外风或平熄内风等作用,用于治疗风病的中成药。治风剂分为疏散外风和平熄内风两类。临床以头痛、口眼斜、肢体痉挛、眩晕头痛、猝然昏倒、半身不遂或高热、抽搐、痉厥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偏头痛、面神经麻痹、破伤风、急性脑血管病、高血压脑病、妊娠高血压、癫痫发作、震颤麻痹、小儿高热惊厥、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应注意区别内风与外风;(2)疏散外风剂多辛香走窜,易伤阴液,而助阳热,故阴津不足或阴虚阳亢者应慎用。
十五、治燥剂
治燥剂是以桑叶、杏仁、沙参、麦冬、生地、熟地、玄参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轻宣外燥或滋阴润燥等作用,用于治疗燥证的中成药。治燥剂分为轻宣外燥剂与滋阴润燥剂。临床以干咳少痰、口渴、鼻燥、消渴、便秘、舌红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百日咳、肺炎、支气管扩张、肺癌、习惯性便秘、糖尿病、干燥综合征、肺结核、慢性萎缩性胃炎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⑴首先应分清外燥和内燥,外燥又须分清温燥与凉燥;⑵甘凉滋润药物易于助湿滞气,脾虚便溏或素体湿盛者忌用。
十六、祛湿剂
祛湿剂是以羌活、独活、秦艽、防风、防己、桑枝及茯苓、泽泻、猪苓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作用,用于治疗水湿病证的中成药。祛湿剂分为化湿和胃、清热祛湿、利水渗湿、温化水湿、祛湿化浊五类。临床以肢体麻木、关节疼痛、关节肿胀、腰膝疼痛、屈伸不利及小便不利、无尿、水肿、腹泻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各类风湿病、各类骨关节炎、骨质增生及急性肾炎、慢性肾炎、肝硬化腹水、泌尿系感染、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产后小便困难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祛风湿剂多由芳香温燥或甘淡渗利之药组成,多辛燥,易于耗伤阴津,对素体阴虚津亏,病后体弱,以及孕妇等均应慎用。
十七、祛痰剂
祛痰剂是以半夏、贝母、南星、瓜蒌、竹茹、前胡、桔梗、海藻、昆布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消除痰涎作用,用以治疗各种痰病的中成药。祛痰剂分为燥湿化痰、清热化痰、润燥化痰、温化寒痰和化痰熄风等五类。临床以咳嗽、喘促、头疼、眩晕、呕吐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神经性呕吐、神经官能症、消化性溃疡、更年期综合征、癫痫、中风、冠心病、肺炎、高血压病、眩晕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辨别痰病的性质,分清寒热燥湿、标本缓急;(2)有咳血倾向者,不宜使用燥热之剂,以免引起大量出血;(3)表邪未解或痰多者,慎用滋润之品,以防壅滞留邪,病久不愈;(4)辨明生痰之源,重视循因治本。
十八、止咳平喘剂
止咳平喘剂是以杏仁、苏子、枇杷叶、紫菀、百部、款冬花、桑白皮、葶苈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止咳平喘等作用,用以治疗各种痰、咳、喘证的中成药。临床以咳嗽、咯痰、哮喘、胸闷、憋气等为辨证要点。根据配伍不同又可分为清肺止咳、温肺止咳、补肺止咳、化痰止咳、温肺平喘、清肺平喘、补肺平喘、纳气平喘等。
临床可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胸膜炎、肺炎、小儿喘息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等见上述症状者。例如蛤蚧定喘丸、固本咳喘片。
注意事项:外感咳嗽初起,不宜单用收涩止咳剂,以防留邪。
十九、消导化积剂
消导化积剂是以山楂、神曲、谷麦芽、鸡内金、莱菔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消食健脾或化积导滞作用,用以治疗食积停滞的中成药。消导化积剂分为消食化积剂和健脾消食剂两类。临床以脘腹胀闷、嗳腐吞酸、厌食呕恶、腹胀、腹痛或泄泻、舌苔腻等为辨证要点。
临床可用于治疗消化不良、小儿厌食症、胃肠炎、胆囊炎、细菌性痢疾等见上述症状者。
注意事项:(1)使用人参类补益药时,不宜配伍使用含莱菔子的药物;(2)食积内停,易使气机阻滞,气机阻滞又可导致积滞不化,配伍具有理气作用的药物,使气行而积消;(3)消导剂虽较泻下剂缓和,但总属攻伐之剂,不宜久服,纯虚无实者禁用。
二十、杀虫剂
杀虫剂是以苦楝根皮、雷丸、槟榔、使君子、南瓜子等药物为主组成,具有驱虫或杀虫作用,用以治疗人体消化道寄生虫病的中成药。临床以脐腹作痛、时发时止、痛定能食、面色萎黄,或面白唇红,或面生干癣样的白色虫斑,或胃中嘈杂、呕吐清水、舌苔剥落、脉象乍大乍小等为主要表现。
临床可用于驱杀寄生在人体消化道内的蛔虫、蛲虫、绦虫、钩虫等。例如乌梅丸。
注意事项:(1)宜空腹服,尤以临睡前服用为妥,忌油腻香甜食物;(2)有时需要适当配伍泻下药物,以助虫体排出;(3)驱虫药多有攻伐作用或有毒之品,故要注意掌握剂量,且不宜连续服用,以免中毒或伤正;⑷年老、体弱、孕妇等慎用或禁用;⑸临证时结合粪便检验,若发现虫卵,再辨证选用驱虫剂;⑹服驱虫剂之后见有脾胃虚弱者,适当调补脾胃以善其后。
第四部分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
一、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
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品种较多,分布于各科用药中,其中不乏临床常用品种。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剂具有较独特的疗效,但若使用不当,就会有致患者中毒的危险。且其中的毒性中药材的毒性范围广,涉及多个系统、器官,大部分毒性药材可一药引起多系统损伤,应引起重视。
另外,一些历代本草学著作中没有毒性记载的饮片及其制剂,近年来有研究报道其具有严重不良反应,比如,马兜铃、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天仙藤等含马兜铃酸,处方中含有这些中药材的中成药,若长期服用,可能造成马兜铃酸的蓄积,导致肾间质纤维化,引起肾功能衰竭等不良反应。
因此,临床使用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时应注意:
二、中成药不良反应的监测
在合理使用中成药的同时,应加强其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中成药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减少漏报率。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特别加强中药注射剂、含毒性中药材中成药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用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重视个体差异,辨证施治。制定科学用药方案,避免中西药联合应用的不良反应,掌握含毒性药材中成药的用药规律。
建立中药严重不良反应快速反应、紧急处理预案,并建立严重病例报告追踪调查制度。对中药严重不良反应关联性进行分析评价时,必要时应追踪原始病案、药品生产厂家、批号及原料药的产地、采集、加工、炮制与制剂的工艺方法等。
对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对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监管部门。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发现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本单位就诊的病例,应先经医护人员诊治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报告。
三、开展中成药临床应用监测、建立中成药应用点评制度
中成药临床使用时应针对实际情况,监测所使用的中成药品种、数量、合理用药情况和不良事件。特别是对风险较大、毒性明确的中成药,如中药注射剂和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可进行重点监测。
处方点评制度和临床药师制度等的落实,可有效地促进中成药临床使用监测,及时获取中成药用量的动态信息、合理用药情况、药品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等。
中成药处方点评内容包括辨证用药、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给药途径、溶媒、联合用药及配伍合理性、治疗过程中更换药品或停药的合理性等,定期进行中成药处方点评有利于提高临床用药的水平。
临床药师可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监测患者用药全过程,对药物治疗做出综合评价,发现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及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从而更好地保证中成药的临床合理应用,减少和避免药源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