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科江苏国科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内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公司,不断优化整合市场检测资源,把每个实验室的擅长的检测领域匹配给每位客户,可以说我们是国内,服务收费低的检测服务公司。提供从认证到检测、分析与研发等多样性的服务,经过5年的科学研发,已发展成为综合性检测公司,检测项目包含生物学相容性试验,生物兼容性检测,毒理实验,驱蚊药液检测,抗霉检测实验,病毒灭活检测,涉及食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检测服务和更精准的检测依据。经过5年的科学研发,已发展成为综合性检测公司,检测项目包含生物学相容性试验,生物兼容性检测,毒理实验,驱蚊药液检测,抗霉检测实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检测服务和更精准的检测依据。
1范围
GB/T16886的本部分阐述了评价医疗器械体外细胞毒性的试验方法。
这些方法规定了下列供试品以直接或通过扩散的方式与培养细胞接触和进行孵育:
a)用器械的浸提液,和/或
b)与器械接触。
这些方法是用相应的生物参数测定哺乳动物细胞的体外生物学反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88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ui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GB/T16886.1-2001,idtISO10993-1:1997)
GB/T16886.12-2000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2部分:样品制备和参照材料(idtISO10993-12:1996)
3术语与定义
GB/T16886.1/ISO1993-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阴性对照材料negativecontrolmaterial
按照本部分试验时不产生细胞毒性反应的材料。
注,阴性对照的目的是验证背景反应,例如高密度聚乙烯”已作为合成聚合物的阴性对照材料,氧化铝陶瓷棒则用作牙科材料的阴性对照物。
3.2阳性对照材料positivecontrolmaterial
按照本部分试验时可重现细胞毒性反应的材料。
注,阳性对照的目的是验证相应试验系统的反应,例如用有机锡作稳定剂的聚氯乙烯”已用作固体材料和浸提液的阳性对照,酚的稀释液用于浸提液的阳性对照。
3.3试剂对照reagentcontrol
在不加试验材料的条件下,按浸提条件和试验步骤得到的浸提介质。注,在本部分中,该定义取代GB/T16886.12/ISO10993-12中3.1给出的定义。
3.4培养器皿culturevessels
适用于细胞培养的器皿,包括玻璃培养皿、塑料培养瓶或塑料多孔培养板和微量滴定板等器皿。注:在这些试验方法中,这些器皿只要符合组织培养级别的要求,并适用于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可以互换使用。3.5
近汇合subconfluency
在对数生长期末,约80%的细胞汇合。
4样品制备
4.1总则
供试品可选用:
a)材料浸提液;和/或
b)材料本身。
样品制备应符合GB/T16886.12/ISO10993-12。
4.2材料浸提液的制备
4.2.1浸提原则
为了测定潜在的毒理学危害,浸提条件应模拟或严于临床使用条件,但不应导致试验材料发生诸如熔化.溶解或化学结构改变等明显变化。
4.2.2浸提介质
哺乳动物细胞检测中应使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溶剂。对浸提介质的选择应进行验证:
a)含血清培养基;
b)无血清培养基﹔
c)生理盐水溶液﹔
d其他适宜的溶剂。
注:溶剂的选择应反映出浸提的目的,并应考虑使用极性和非极性两种溶剂。适宜的溶剂包括纯水、植物油、二甲基亚枫(DMSO)。在所选择的测试系统中,如DMSO浓度大于0.5%(体积分数),则有细胞毒性。
4.2.3浸提条件
4.2.3.1―浸提应使用无菌技术,在无菌、化学惰性的封闭容器中进行,应符合GB/T16886,12/ISO10993-12的基本要求。
4.2.3.2推荐的浸提条件是:
a)37C土2C下不少于24h;
b)50C土2C下72h土2h;
c)70C土2C下24h士2h;
d)121C士2C下1h士0.2h。
可根据器械特性和具体使用情况选择推荐的条件。
当浸提过程使用含血清培养基时,只能采用4.2.3.2a)规定的浸提条件。
4.2.3.3浸提液用于细胞之前,如果进行过滤、离心或其他处置方法,Zui终报告(见第9章)中应予以说2
明,对浸提液pH值的调整也应在报告中说明。对浸提液的处理,例如对pH值的调整会影响试验结果。
4.3直接接触试验材料的制备
4.3.1在细胞毒性检测中,多种形状、尺寸或物理状态(即液态或固态)的材料未经修整即可进行测试。固体样品应至少有一个平面。
其他形状和物理状态的样品应进行调整。
4.3.2应考虑试验样品的无菌性。
4.3.2.1无菌器械试验材料的试验全过程应按无菌操作法进行。
4.3.2.2试验材料如取自通常在使用前灭菌的器械,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方法灭菌,并且试验全过程应按无菌操作法进行。
用于试验系统之前,制备试验材料时应考虑灭菌方法或灭菌剂对器械的影响。
4.3.2.3试验材料如取自使用中不需要灭菌的器械,则应在供应状态下使用,但在试验全过程中应按无菌操作法进行。
4.3.3对液体进行试验应:
a)直接附着;或
b)附着到具有生物惰性和吸收性的基质上。
4.3.4对高吸收性材料,如果可能,试验前应用培养基将其浸透,以防止吸收试验器皿中的培养基。
5细胞系
5.1优先采用已建立的细胞系并应从认可的贮源获取”》。
5.2在需要特殊敏感性时,只能使用直接由活体组织获取的原代细胞、细胞系和器官型培养物,但需证
明其反应的重现性和准确性。
5.3细胞系原种培养贮存时,应放在相应培养基内,在一80C或-80C以下冻存,培养基内加有细胞保护剂,如二甲基亚砜或甘油等。长期贮存(几月至几年)只能在一130C或-130C以下冻存。
5.4试验应使用无支原体污染细胞,使用前采用可靠方法检测是否存在支原体污染。
6培养基
6.1培养基应无菌。
6.2含血清或无血清培养基应符合选定细胞系的生长要求。
6.3培养基的pH值应为7.2~7.4。
7细胞原种培养制备
7.1用选定的细胞系和培养基制备试验所需足够的细胞。使用冻存细胞时,如加有细胞保护剂应除
去,使用前至少传代培养一次。
7.2取出细胞,用适宜的酶分散法和/或机械分散法制备成细胞悬浮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