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今天早上遭遇到今年首场大的雾霾,可见度不足五十米,浓郁的烟雾让人窒息,给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美丽的自然环境随着人们的生活而发生了剧变。当今科学时代,随着科学的发展,其科技产物带来的负面作用逐渐地呈现在大家的眼前——空气污染,生态环境的污染令人惊讶,远远地超越了人的想象力,如今已经到了亡羊补牢的时候了,也可以说是当头棒喝的时刻到了。过去的几十年高速发展,大量地开采地球内部的资源,加上不合理利用,导致出的垃圾污染酿成今天空气污染——雾霾的生成。我们长期在这种重度雾霾下生活会给身体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危害,也是生病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今,人们只追物质享受,确忽略了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愉悦。常言我们要为子孙留下点什么,难道就是这样灰暗的天空,没有花草树木的一片荒凉景象生存环境吗?那是对不起后代子孙的错误行为,必须得到妥善的处置,还原于美丽的大自然世界。让蓝天白云,绿草,清新的空气伴随着我们的孙子快乐前行。
所有危害自然环境的行为,住手吧,不要把美好的天空污染的暗淡无光,不要把鲜花绽放,蝶飞蜂涌的世界打翻,这种与良心,与未来世界发展都是相悖的,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的。
地球家园属于我们全人类的,我们只要一个家园,必须长远地保留下去,千万不能留给孙子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家园啊!
1与一般的环境污染相比,室内环境污染具有其独特性
二、影响的渐进性和隐蔽性
3、污染物的多样性
2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装修污染,不良的室内环境容易危害人们健康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二、苯(C6H6),在涂料、胶粘剂和防水材料的溶剂或稀释剂中存在。常接触,皮肤可因脱脂而变干燥,脱屑,有的出现过敏性湿疹;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导致胎儿的先天性缺陷,是危害人体健康的长期隐患。
三、氨(NH3),建筑施工中为了增强混凝土的抗冻性促使其凝固,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中也含有氨。长期接触过量氨气,可能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症状;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会出现流泪、咽痛、咳嗽、胸闷,并伴有头晕、恶心、乏力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
四、(TVOC)包括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苯乙烯、乙苯、十一烷,存在于各种涂料、粘和剂及各种人造材料等。引起机体免疫系统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甚至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
五、氡(Ra)是一种放射性气体,存在于房基土壤中,建筑材料(砖、瓦、水泥、砂、花岗岩、大理石、石膏、煤矸石砖、粉煤灰制品),供水及用于取暖和厨房设备的天然气中。氡对人体的辐射伤害占人体所受到的全部环境辐射中的55%以上,对人体健康威胁极大,导致癌症、血液病、心血管病等的发生,其发病潜伏期大多都在15年以上。氡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列入室内重要致癌物质,美国环保局也将氡列为最危险的致癌因子。[3]
上述的污染物都是装修材料中很常见的,不同的污染物同时作用在人体上,会发生很复杂的协同、叠加作用,危害后果是严重的。
国家政府从关心人民健康出发,先后了一系列法律和技术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民营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必须到达相应的标准。把关乎民生,迫在眉睫的热点、焦点问题放在首要解决。
4室内环境检测发展的前瞻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建筑、家装、家具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装饰装修为主要污染源的室内环境污染事例在逐年上升。室内环境污染十大典型案件中的第一例由于室内空气污染引发的装饰工程质量的诉讼案例是,1998年陈先生购买北京昌平区某别墅小区的一套住宅,请北京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竣工入住后,陈先生感觉室内空气刺鼻,致人咽痛咳嗽,辣眼流泪,喉头不适,经医院检查,查出竟是“喉状瘤”,并在协和医院进行了手术。这时陈先生委托室内环境检验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测,发现室内的刺鼻气味乃是装修材料所挥发出的游离甲醛所致,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平均超过当时的国家卫生标准25倍!2001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先生室内环境甲醛污染案做出终审判决,判被告装饰公司赔偿原告拆除损失费,检测费,医疗补偿费,房租费共计89000元,并在10日内清除污染的装饰材料[3]。在这一装饰工程污染的诉讼案例中可以看出,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4]
参考文献
[1][美]比阿特丽斯.特鲁姆.亨特.《空气与健康》[X].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1
[2]曾捷.《绿色建筑》[TU].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21
[3]高军林.《建筑装饰材料》[TU].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摘要、5
[4]赵卿全.《健康源自空气质量》[X].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8、14、18、19、27、30
作者简介
杨叶秀(1964―),女,汉族,云南昆明人,教学秘书、实验师,主要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和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及研究;房地产营销和经纪方向的研究。
【关键词】城市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建设
0.前言
由于城市人口密集程度不断增多,生产活动持续加剧,城市大气污染日渐严重,城市面临着更大的环境压力。当前城市大气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并成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保护大气环境,特别是保护大气环境问题,降低城市环境污染,促进城市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是政府面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
1.城市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和现状剖析
1.1城市大气污染危害性的具体表现
城市大气污染既有微观污染和宏观污染之分。微观污染是指城市居民住房内和住宅环境的大气污染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危害。例如:家具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散发出的甲醛、酚、乙烯等有害性气体,对城市居民居住的小气候产生环境污染,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宏观污染是指整体城市大气污染对城市气候的危害。城市大气污染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气压分布和大气的稳定度。例如: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造成的酸雨、酸雾以及城市频发的暴雨等现象。
1.2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剖析
据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仅为3.1%,二级标准的为85.9%,三级以及劣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1%。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打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90.8%。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2%。污染较严重的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云南省等省份。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比例为84.1%。与前几年相比较,均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整体上逐年好转。但是,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浅薄,能源结构单一,目前的环境质量还很难满足经济的发展,城市环境质量依然很脆弱,局部地区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由空气质量可知,我国空气质量与国际标准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将进一步密集,城市污染将更加严重。
2.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途径
2.1通过法律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由于法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和指导性,所以在环境管理中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标准,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与防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工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等。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因此要采用法律措施来治理。
2.2通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治理大气污染
2.3通过科技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治理大气污染
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清洁能源,最大幅度的减少能源和能源浪费。从根源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禁止在扩建、改建、新建中使用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超过年限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采用大气污染纺织的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改良人们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使用液化气、电力以及燃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
2.4通过教育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在我国传统的粗放型经济中,只看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环保问题。绝大数企业部门在组织生产中,只从发展经济观点出发,不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有的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取经济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破坏。然而,大气环境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付出血与泪的代价。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长期以来这种观念并没有被完全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我国应当从教育出发,借助教育推广环保知识,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2.5通过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借助经济手段治理环境即是依照经济规律的客观条件,合理利用信贷、利润、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治理环境问题。对凡是造成污染的企业,都必须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对违规的企业进行处罚,收取污染治理费。事实上,人们认为环境资源是无价的,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造成人们对大气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认识欠缺,这也是环境问题日渐严重的经济根源。从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企业实状来看,借助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来帮持环保产业和无害企业是非常有力的。
3.科学规划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家园
3.1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发展
关于城市的建设,首先,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其次,合理规划城市工业布局,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大气风向等自然因素。
3.2建设生态城市
植树造林对治理大气污染有其重要的作用。第一,建设森林城市,提高植被覆盖面积;第二,建设生态居民区,打造绿色家园。
4.结束语
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需要采取多种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建设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参考文献】
[1]向敏,韩永翔,邓祖琴.2007年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时空分布特征[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9,(3).
[2]方丽娟,姬菊枝.哈尔滨沙尘天气成因及其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影响[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8,(7).
[关键词]重金属;危害性;农产品;检测技术
引言
一、重金属的危害
1.1、重金属所表现出来的生物毒性特征
物质性质和物质含量,以及存在的物质形态这三大方面是重金属所表现出来生物毒性特征强与弱的表现。就像六价铬的毒性十分强劲,而三价铬又是人类自身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元素一样。并且,这些生物的毒性特征隐藏性极高,不容易被人们发现。而这些危害及其污染因素,所表现的生物毒性特征主要是变态发育、畸形、中毒等等不足之处。
1.2、重金属对环境的危害持续性永久性
1.3、大部分的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具有不可降解性
1.4重金属给农产品中农作物所带来的危害
重金属在农产品中农作物的土壤迁移内会给农产品中的农作物带来污染,危害的影响。而农产品中,土壤和农作物的关系其实就是,首先是有污水灌溉了农田,然后再由重金属进入土壤,最后再由农产品中农作物的根系从土壤中吸收重金属。而在这一环节中,重金属所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也直接损害、影响了农产品中农作物的自身条件,并且影响了农产品中农作物的发育,也危害、污染了农产品中农作物的生长环境。
二、重金属的检测技术概述
2.1、原子吸收法
根据专业人士的研究表明,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重金属的检测技术分析方法分别是原子吸收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法、紫外可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法、X荧光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等等。而且,针对重金属的检测技术而言,国外国家,比如日本和欧盟国家采用了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进行重金属分析。但对我国国内用户而言,这种重金属的检测技术分析法仪器成本较高。当然也有的国家采用了X荧光光谱分析,这个重金属的检测技术法的优点就是无损害检测,这个重金属的检测分析法能够直接的分析成品,但是所检测出来的重复性和精度法都不如光谱法。据了解,现在国内比较多的人们仍旧采用着的是重金属检查技术方法的两种,其中一种是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法,而另一种则是原子吸收法。
2.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质谱法给人们留下了极大深刻的印象,其溶液的检出限大部份为ppt级,然而实际上的检出限不可能优于实验室的清洁条件。必须指出,而质谱法的ppt级检出限是针对溶液中溶解物质很少的单纯溶液而言的,如果涉及固体中浓度的检出限,由于质谱法的耐盐量较差的质谱法的检出限的优点会变差多达50倍,一些普通的重金属轻元素在质谱法中有严重的干扰,也将恶化其检出限。然而,还有有专业人士又将治理重金属污染的方法归结成两种检测方法。这两种检测技术都是化学方法,在此,将列举两种方法进行论述。
三、农产品中铅和镉的快速检测技术
农产品中的铅和镉的测定方法较多,上文中提到的方法均适用于这两种元素的检测,下面本文提出一种的检测方法,即溶出伏安法,并通过实验对该方法在农产品中铅和镉的连续检测进行论述。
3.1、实验材料与仪器
3.1.1材料。本次实验中使用的主要材料为大米、小麦、玉米和大豆,分别编号为1,2,3,4号样品。
3.1.2试剂。本次实验中使用的主要试剂有以下几种:过氧化氢、氢氧化钾、氯化钙、硝酸镁、浓硝酸、氧化镁、硫酸铜等,上述试剂均为分析纯,缓冲溶液采用的是国外进口试剂,铅和镉的标准储备液全部由中国标物中心提供。
3.1.3仪器。本次实验中使用的主要仪器有以下几类:分析天平、电热鼓风干燥箱、电子万用炉、箱式电阻炉、电炉温度控制器、超声波清洗器、可调移液器、重金属测定仪等。
3.2、实验设计
3.2.1绘制标准曲线。先向50ml的空白溶液当中加入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通过仪器检测到的电流值可获得不同重金属标准溶液与电流大小的关系,再以回归分析法确定出被检测试样中重金属的含量。
3.2.2精密度设计。分别取铅和镉标准溶液放于坩埚当中,将浓度调整为50ng/ml和30ng/ml,然后对溶液当中重金属的浓度进行测定,为保证测定结果的精确度,可平行测定10次。
3.3、实验方法
3.3.1试样制备与前处理。将四种实验材料全部粉碎之后,过80目筛子,以此来获得所需的实验样品。然后称取5g样品放于100ml坩埚当中,分别加入7ml的过氧化氢和2ml的浓硝酸,浸泡10min左右,主要目的是让样品与溶液充分接触、氧化;把浸泡好的试样放于电炉上并以小火缓慢加热,至无黄烟冒出后,加大火力使其碳化;将5g硝酸镁溶于1-2ml蒸馏水当中,并将其加入到已经碳化的试样中,加盖以小火蒸发水分,至硝酸镁呈熔融状态时,可加大火力,待样品灰化基本完全后,将坩埚放入马弗炉,以550摄氏度的温度碳化1h,直至灰化完全。
3.4、实验结果分析
样品中铅和镉检测标准曲线的绘制。铅和镉的检测标准线性实验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由表1和表2中的数据结果可以清楚的看出,仪器经过校准之后,对不同测定值的检测结果稳定性良好。
结束语
[1]陈冠宁,宋志峰,魏春雁,重金属检测技术研究进展及其在农产品检测中的应用[J];吉林农业科学,2012-12-25.
[2]李群,食品中的重金属检测技术及其发展探讨[J];科技风,2010-08-25.
一、环境犯罪概述
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指环境危害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的总和。依我国主流刑法理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及犯罪客体。缺少上述任何一个方面,犯罪不成立。然而,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类型,与传统犯罪有重大区别。传统犯罪行为本身是一种违伦理道德的无价值行为,如杀人、放火、绑架、抢劫等。而环境危害行为往往是社会经济活动附随的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有用性,如废水排放,垃圾倾倒等。因此,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的外延和内涵必然与传统犯罪构成要件有所不同。
二、环境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之犯罪主体
的犯罪,第410条关于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占用土地罪的规定。这些刑法规定对预防犯罪都有着重要意义。
对于法人能否作为环境犯罪的主体,笔者认为,在社会生活中,法人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应当具有不法行为能力。这一点在民法和行政法上已得到明确的肯定。而就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而言,法人具有犯罪能力亦应当毫无疑问。自然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相对于公司、企业污染环境或破坏自然资源的后果终究是影响较弱的,只有伴随法人生产活动而引起的环境问题才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最大威胁,伦敦曾被称为“雾都”。上世纪日本屡次发生的环境损害事件就是典型的事例。所以要遏止环境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在法律上确认法人作为环境犯罪主体的地位。我国新刑法以“单位犯罪”这一术语来确立法人的刑事责任,这一界定不但包括了普通法人的犯罪,也涵括了一般法人之外的机关、团体、组织等的犯罪,从而解决了对环境犯罪主体的认定问题。这样的界定对于法人作为环境犯罪主体地位的确定在刑法的构成要件是极有利的,它可以促使法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注意将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有机统一,预防和减少法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三、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之主观方面
四、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之犯罪客体
环境犯罪往往同时会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如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但其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环境社会关系。依此便划清了环境犯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环境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那么环境的范围就直接制约着环境社会关系的范围。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在规定了环境的定义后,还列举了我国法律保护的主要环境要素。因此,所有严重污染和破坏主要环境要素的行为,便应当纳入侵犯环境社会关系的犯罪行为中。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付立忠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将环境犯罪的客体定性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环境犯罪所直接侵害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和为环境犯罪所间接侵犯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样一种“双重客体”。环境犯罪既破坏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也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是《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也应当是环境犯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类型的本质所在,是正确认识环境犯罪客体的关键所在。
五、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之犯罪客观方面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环境犯罪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行为。环境危害往往同时侵犯他人多种权益,主要有:损害生命和人体健康、对生命和人体健康造成危险、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他人财产、损害他人日常生活的舒适和安宁等。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仪祉农林学院712000)
摘要:本文浅析了规模化养猪场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并指出规模化养猪场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出了规模化养猪场环境控制措施和几点建议,以供规模化养猪场参考。
关键词:规模化;养猪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近十年来,我国养猪业发展迅速,猪肉年产量、生猪出栏量、生猪年末存栏量均为世界第一。从我国养猪业发展来看,传统养猪业,以家庭分散养猪为主,猪粪尿可给农田施肥,促进农作物生长。随着现代养猪业的发展,规模化养猪场迅猛增多,随之,猪业所产生的排泄物数量必然也会明显增多[1],如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囤积,随时都会对人类和养殖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出现到处粪臭味,苍蝇满天飞,还会间接地对水源、土壤等产生的污染。据测算,1头猪平均日排鲜粪2.5kg、尿4kg,一个万头猪场日排粪量150t。所以对养猪场环境的控制已迫在眉睫。
1规模化养猪场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1.1规模化养猪场对大气的污染
养猪场产生的病原微生物、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入大气后,可随大气扩散和传播。当这些物质的排出量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时,将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据测,一个年出栏20万头的猪场,每小时可向大气排出近296kg氨气(NH3)、27.0kg硫化氢(H2S)、48kg粉尘和24亿个菌体,这些物质的污染半径可达5km,而尘埃和病微生物可随风传播30km以上。
1.2规模化养猪场对水体的污染
养猪场对水体的污染主要为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污染。养猪场粪污中含有大量的氨、磷、病原微生物、抗生素、重金属等,粪污经人为冲洗和降雨冲刷,大量的营养元素流入江河湖泊池塘或渗入地下水,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使水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氧溶解度降低,水质恶化,严重影响人畜饮水和生态平衡等。
1.3规模化养猪场对土壤的污染
养猪场粪污不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进入土壤,粪污中的有机物一部分被植物利用;一部分被微生物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使土壤得到净化或改良。如粪污进入量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便会出现不完全降解或厌氧腐解,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引起土壤成分和性状发生改变,破坏了土壤的基本功能。另外,粪污中的一些高铜、高铁等会随同粪污一同进入土壤,引起土壤中相应的物质含量异常增高,不仅对土壤本身结构造成破坏或改变,而且还会影响人和动物的健康。
2规模化养猪场环境控制措施
2.1减少养猪污物排出量的措施
养殖场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因为养殖粪污大量的无序排放和处理利用不当造成的。运用开源节流之思想,一方面,尽量减少养殖粪污的排出(产生)量,另一方面,积极、负责地对养殖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是有效控制养殖污染的主要途径。现今,有许多学者、专家、养殖场家从动物营养、饲养管理、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平衡氨基酸法。通过平衡日粮中的氨基酸可减少猪排泄物中氮的含量,氮是排泄物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元素之一。排泄物中氮一般占干物质的2.0%~6.0%(其中粪氮占33%,粪氮占67%)。蛋白质是由氨基酸组成的,其实蛋白质营养就是氨基酸营养。研究表明,通过在猪饲料中添加某些氨基酸,适当降低饲料中蛋白质含量,进而减少排泄物中氮的含量。Han等(1995)通过试验总结,仔猪饲料加0.1%~0.2%赖氨酸,可降低饲料蛋白2个百分点,减少氮和磷的排泄量为20.90%和17.71%。有专家试验中,降低日粮4%的蛋白质,补足赖、蛋、色、苏等4种必需氨基酸,可降低猪舍69%的氨气。
添加酶制剂法。在猪饲料中添加某些酶制剂能促进猪对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相应,减少排泄物中某些元素或有机物的含量,降低排泄物的环境污染性。据报道,在猪饲料中添加200~1000IU的植酸酶,可使排泄的磷减少25%~50%。他认为,在一头生长育肥猪(体重18~100kg,需要饲料317kg)饲料中添加植酸酶后,磷排泄量由15kg降为0.11kg。
添加其他添加剂。研究表明,在肥育猪料中加100ppm水平的赖氨酸铜与加250ppm硫酸铜形式的铜的饲喂效果相近,但前者排泄物中铜含量显著下降,降低了铜的污染[2]。
2.2规模化养猪场污物合理处理利用措施[3]
物理处理法一般为养猪污物处理的第一道工序。包括过滤、沉淀、固液分离等,主要去除养猪污物中的不溶性或机械杂质[4]。
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使不稳定的复杂有机物降解为简单的无机物或合成微生物体,达到处理污水、保护环境的目的。
化学处理法是在污水中加入化学药剂,将污水中的溶解物质、胶体物体和悬浮物质沉淀除去,实现污水净化的方法。因本方法的不足所限,一般不用作污水处理的预处理。
2.3广泛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国家相继出台了《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等畜牧业等环境污染管理的法律法规。今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养猪者的环保意识,增强他们对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加大监管力度
3小结
以上对动物养殖场废弃物对环境产生的污染现状、原因、及防治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面对当前养殖业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动物营养学家及畜禽饲养户共同努力,将养殖污染逐渐降低,以保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汪善锋,陈安国,汪海峰.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技术研究进展[J].家畜生态,2004,25(01):49-54.)
[2](周辉.浅析规模养猪场环境污染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08(01):9-10.)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底是采用结果犯,还是采用危险犯。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是否应当采用空白罪状的立法模式。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后到底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刑罚,这些问题,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侵犯的法益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讨以上三个问题,寻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应然。
【关键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犯罪既遂;空白罪状;刑罚
一、犯罪既遂的实然与应然
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底是采用结果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还是采用危险犯——“严重污染事故”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学界开展了广泛的讨论。刑法修正案(八)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严重污染事故”,即只要对环境造成危险就构成犯罪。笔者也主张采用危险犯,原因如下:
(一)符合保护土地生态法益的要求
2010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即可以构成此罪。由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由以往的结果犯变为危险犯。设立危险犯有其重要的意义,体现了立法理论由保护传统的法益向保护传统法益与保护土地生态法益的转变,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要求。由以往只有造成了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到现在只要有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就可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只要对土地资源产生了破坏的危险就能认定犯罪,显然此次的修正案开始侧重对环境法益本身的保护,这是立法理论的进步。“……判断善恶的标准在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拥有与人类同样明确的值得尊重的权利”。正如前文所论述,保护传统法益同时保护生态法益,是土地刑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然要求。
(二)危险犯的设置符合土地犯罪本身特点的需要
(三)危险犯的设置体现了环境刑法“预防为主”的原则
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是由生态环境本身难以修复和脆弱性决定的。工业革命带来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同时伴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脆弱,无论是全球气候的变暖,还是各种奇怪的自然灾害的出现,都向我们展示了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前文中关于土地生态的破坏,比如沙漠化、盐碱化等问题一旦出现,土地资源要想恢复到原貌就可能要付出比预防支出多几千倍、几万倍甚至更多的代价。面对日益恶劣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以预防为主。
刑法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预防。危险犯的设置,在未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的时候就给予刑法惩罚,一方面给污染环境者以心理上的威慑,另一方面,使环境污染行为被扼杀在产生危险阶段,避免了更加严重后果的产生,进而起到了预防的作用。
(四)危险犯的设置符合中国现实
现阶段,我国对环境的治理采用的是多元的方式,综合运用了民法、刑法、行政法共同调整,对于危险犯的环境污染,以往主要是靠行政法来调整的,可是由于行政法要靠政府部门来实施,面对环境违法与环境违法背后的巨大利润,政府往往更愿意看到后者,于是就出现了政府对环境治理的“无为”。而对这种危险行为在刑法中却找不到依据,行政法“无为”,刑法“无奈”,也就导致了面对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污染,法律上是真空的,只能“坐看其成”,等等环境一天天地恶化。因此,增设危险犯是当今中国制裁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
二、空白罪状实然与应然
土地犯罪中有关空白罪状的立法模式,存在着参照的行政法规提示不明的问题,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就存在此问题。因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一个混合罪名,里面包含了大气、水体、土地等各种污染环境的罪名,所以具体的指出参照的行政法规,就会出现罪状过冗长,仍旧难以实现参照法规化问题,所以这里就有必要探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的几个观点:
(1)一种罪名说,认为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完善,应该保留混合规定形式,并扩大污染物的范围,将“放射性、有毒、含病源体的污染物”纳入。
(2)二种罪名说,分为非法处置污染物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两类。
(3)三种罪名说,从危害对象分为污染水体罪、污染大气罪、污染土地罪三类
(4)四种罪名说,包括:污染水体罪、污染海洋罪、施放噪声危害人体健康罪、污染土地罪等。
(5)六种罪名说,也就是在四种罪名说的基础上增加电磁幅射污染等污染行为,主张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尽量的详细化,形成独立的污染土地罪、大气、内水、海洋、噪声、电磁幅射等罪名。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事处置的实然与应然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事处置中关于自由刑刑期、罚金等的规定有一定的不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事处置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法定刑刑期的实然与应然
1997年的刑法惩治环境犯罪注重的是保护传统的人身、财产等利益,忽略了生态环境法益,判定的刑罚也仅根据传统法益的侵害情况,正如有学者提出“生态危害才是环境犯罪的直接且比具体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更严重的后果”。对比类似犯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同样会造成环境破坏甚至更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最高刑却只有七年,显然刑期过低。所以,笔者主张提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最高有期徒刑,至于到底提高多少年才合适,有提高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说,有提高到无期徒刑说。笔者认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毕竟属于过失犯罪,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有过高之嫌,提高为十年有期徒刑比较适合。
(二)罚金刑的实然与应然。
无限额罚金制改为日额罚金制。现行刑法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制。正如前文所论述,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采取日额罚金制。也即将犯罪者的罪责和经济状况二者相结合进行考虑,确定可处罚的期限和每日应当科处的具体金额。借鉴德国的立法经验,将每日实际收入作为日罚金额,将日额罚金的天数设置在30~1000天以内。针对双罚制,也应规定较高的罚金数额,将其提高到让单位失去环境犯罪的能力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土地犯罪的目标,也能发挥罚金刑在处罚土地犯罪中的威慑力和预防作用。
(三)资格刑的实然与应然。
[1]张明楷.刑法的基本观念[M].中国检察出版,1995
[2]刘天齐.环境保护[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3]张槔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4
[4]王蓉.现代环境犯罪及其立法的现代化[J].江汉论坛,2002,2
[5]曲阳.日本的公害刑法与环境刑法[M].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3
关键词:电子电器产品;机械拆分;安全防护
一、电子电器产品中的某些限用物质和危害性
(一)镉及其化合物
这种限用物质主要包括包装材料、镉电池、颜料、涂料等。这种限用物质经呼吸会被人的身体吸收,积存在人体的肝脏或者肾脏内,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一定的刺激,长期刺激下会使人丧失基本的嗅觉能力,损害肝脏和肾脏,还会造成骨质疏松和软化。
(二)六价铬化合物
这种限用物质主要包括对钢板、螺丝、材料的防锈处理和防腐处理。这种限用物质的危害性也极大。如果短期接触,会造成流鼻涕、鼻出血和鼻中隔穿孔;如果长期接触,摄入量过大,会造成对肾脏和肝脏的严重损伤,会刺激胃肠道,导致胃痉挛,严重时致人死亡。除此之外,溅到皮肤上,还会造成溃疡和过敏,在体内聚集,还会有致癌危害。
(三)铅及其化合物
这种限用物质主要存在于一些包装材料、添加剂、着色剂和一些涂料、染料以及一些合金材料上。这种限用物质的危害性是会使人中毒。铅中毒会损害人体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头晕、失眠、多梦、恶心、呕吐等是它的主要表现。对于儿童的影响特别要重视,如果儿童长期接触,会导致儿童弱智,影响他们的生长发育。
(四)水银及其化合物
这种限用物质主要存在于一些继电器、开关、传感器和一些电池中。这种限用物质的危害表现是头晕、多梦、发热、恶心和腹泻等,有的时候也会对肝、肾、肺造成一定的损伤。
(五)高风险部件
高风险部件主要包括油脂类剂、阻燃剂和一些稳定剂、添加剂等。这类物质的危害极大,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自然环境中不易降解,最终会危害人体,它具有很强的致癌性,扰乱人体内的内分泌。
二、在拆分过程中必须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充分了解限用物质
虽然,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电子电器产品的限用物质,但是他们的规定不尽相同。因此,在拆分检测前,应当充分了解需要检测限用的物质。
(二)识别豁免单元
在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豁免项目和产品,对于那些豁免的项目和产品,应当做好记录,完全豁免的,免交化学检测报告。
(三)了解电子电器产品结构
只有提前了解电子电器产品的结构,才能在拆分时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对可能存在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预先拆分,进行一些特殊处理。
(四)健康风险评估
对每一项拆分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操作过程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五)配备通风橱,保持通风
在对电子电器产品机械拆分的过程中,应当保证拆分地方的通风顺畅,在实验室里,应当配备通风橱或者排气扇
(六)配备洗眼器和冲淋装置
(七)防护交叉污染
在拆分过程中,不仅要防护人体免遭损害,还应当在拆分过程中注意交叉污染。对于一些高风险元件和装置应预先拆分;对于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液体、电线等也应该预先拆分。
(八)拆分人员的培训
三、结语
电子电器产品的拆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电子电器产品中限用物质具有非常大的危害性,这些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危害非常大。因此,在进行电子电器产品机械拆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关键词】食品;汞污染;危害;检测
汞,又称水银,由于其性能良好,因而在工、农、医药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但也是众所周知的全球性环境污染物之一。汞并非人体的必需元素,属于重金属高毒性元素,汞可以借助于摄食、皮肤、呼吸等途径进入人体,并对人的神经、生殖等系统产生毒害作用。在自然界中,汞能够利用食物链富集,继而对人体、动物体产生危害。因此,全球各国均将汞列为需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之一。
1食品中汞污染现状及危害分析
作为第三大产汞国,我国的汞污染情况较为严重。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属于全世界汞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报道,山东省、贵州省、苏州等地区食品重金属汞污染情况均十分严重。例如,山东省多湖鱼类均受重金属汞污染,受水质及食物链的影响,湖鸭体内汞含量显著增高,田螺汞含量也严重超标。苏州市面销售保健食品中,汞含量超标的高达14%。
实验显示,无论对于汞元素、无机汞,还是有机汞,均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在动物体及人体内蓄积,导致多器官、多系统受毒害。通常而言,有机汞较无机汞具有更大的毒性,前者中以甲基汞毒性最大,汞离子较汞毒性更大。其对于人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对肾的危害。肾脏属于无机汞毒害的主要靶器官之一,汞离子能够危害肾脏细胞。其主要在近曲小管上皮细胞中产生蓄积,会对上皮细胞各种酶的活性造成影响,甚至导致其变性,被破坏。2)对神经系统的危害。“水误病”正是因汞中毒所引起的,表明汞对人及动物体神经系统存在危害,会导致人体产生共济失调、难以发音、震颤等症状。甲基汞会直接通过血脑屏障,对海马神经细胞、小神经胶质细胞等造成危害,甚至引发阿尔茨海默病。3)对生殖系统的危害。调查显示,汞污染地区女性异常妊娠率,会随着汞污染程度的升高而迅速增高。此外,实验证明,汞会对小鼠及其繁殖性能造成毒害。此外,汞具有遗传毒性,会对胎儿造成毒害。
2食品中汞的检测
2.1常规检测技术
根据现行标准,对食品中汞含量进行检测时,需要采用测汞仪、氢化物冷原子吸收光谱法,二硫踪比色法。由于分析成本相对较高,检出限难以满足要求,因而在近些年来,食品汞含量检测中,色谱分离发同检测器之间的联合应用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气相与液相色谱也是食品中汞常用的检测技术。对于无机汞、有机汞而言,若单独进行测定,则需借助分离技术加以分离之后,再进行检测。气相、离子、液相色谱以及毛细管电泳等检测技术联合原子吸收光度法、荧光光谱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检测器,可以对食品中的甲基汞加以检测。对于荧光光谱法而言,其具有很高的灵敏度,且具有检出限低、经济合理等优势,因此,可用以检测痕量汞元素。
目前,对甲基汞的检测多采用的是高效液相色谱-荧光光谱法、高效液相色谱-等离子体发色光谱法等。后者具有良好的灵敏度,但是仪器十分昂贵,前者仪器成本较低,易操作。但采用该方法对甲基汞进行检测时,容易出现峰值发生展宽,难以有效提高灵敏度等不足之处,而且前处理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导致甲基汞量受损。
2.2快速检测技术
采用快速检测技术,对样品中的重金属汞加以初步判断,将可疑样品采用有效的仪器进行测定,能够有效提高汞的检测效率。在食品生产商、批发商、超市、餐厅、屠宰点食品汞含量的日常检测,往往采用的均为快速检测法。当前,对汞进行快速检测通常采用的是酶联免疫法、显色试纸、生物传感器等技术。
依据汞的生物毒性,其能够同酶结构中的巯基相结合,对酶结构进行改变,进而明确汞含量同酶活性变化之间存在的定量关系,可对试样中汞含量进行快速检测。
此外,化学显色反应也具有广泛应用,是通过汞离子与显色剂产生显色反应,对试样中汞含量加以检测。采用二苯碳酰二肼显色反应试纸,可对海产品中所含汞加以检测,且试纸制备后能够保存5-6个月,具有较好的重复性,适用于海产品汞含量的快速检测。
3结语
汞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污染问题,由于汞中毒所引发的重大事件旅游屡有报道。我国作为第三大产汞大国,汞污染情况不容乐观。为此,必须对食品中汞的危害性进行全面了解,采用有效的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地防止食品受到汞污染。
关键词:畜禽产品兽药激素残留物排泄物环境污染
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在“菜篮子”工程的大力开展下,畜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丰足的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但是在畜禽养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兽药激素残留问题。很多养殖企业为了促使畜禽快速生长而不惜给畜禽喂食含有大量激素和抗生素的兽药,使畜禽产品中含有较多的激素残留物,给食用这些畜禽产品的人体造成很大危害。同时,畜禽的排泄物中也含有一定的激素残留物,加上目前畜禽养殖企业对排泄物的处理不当,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一、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危害
二、畜禽养殖中兽药残留对环境的危害
事实上,在当前的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中,其对环境的危害已经远远不止以上三种体现。在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生物科技技术快速发展、畜禽产品销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畜禽养殖过程中对兽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再加上养殖人员的科学性意识不强,在兽药使用后所带来的丰厚利益驱使下,对畜禽饲料中加入的兽药种类越来越多,加入量也越来越大,导致了畜禽产品中兽药激素残留问题越来越严重,直接引发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危机。
事实上,兽药激素残留不仅对畜禽产品造成极大危害,对自然生态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畜禽在养殖过程中若不遵照休药期的兽药使用规定,或者非法使用一些禁药作为激素掺入饲料中都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兽药激素残留问题。
对于人体来讲,使用含有兽药激素残留的食物,会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致癌、制畸、突变、发育毒性、性别变异等严重事故,长期食用这种畜禽产品,会给人体的胃肠道微生物群的平衡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从而诱发多种疾病的发生。
对于自然环境来讲,兽药激素残留物通过畜禽的新陈代谢产物排出体外,但却使排泄物含有大量的活性激素,同样会对周边的自然环境带来很大的潜在毒性,例如对土壤的微生物、水生微生物以及昆虫等生物都有很大的危害性。同化激素随排泄物进入环境成为环境激素污染物,如污水中lng/L的雌二醇即能诱导雄鱼发生雌性化。抗球虫药常山酮对水生动物(如鱼、虾)有很强的毒性。有机砷制剂作为添加剂大量使用,随排泄物进入环境后,对土壤固氮细菌、解磷细菌、纤维素分解细菌等均产生抑制作用。并且在生态食物链的循环作用下,这些有害成分最终还会通过植物产品或动物产品而危害到人类的健康。尤其是己烯雌酚、氯羟吡啶在环境中降解很慢,能在食物链中高度富集,更是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三、畜禽养殖业产生环境污染的原因
畜禽养殖业之所以会对环境造成如此严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迅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二是畜禽业养殖方式和养殖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的分散经营,逐步向规模化养殖过渡。三是农牧脱节,畜禽废弃物得不到充分利用,是造成畜禽废弃物污染的主要原因。
四、关于畜禽养殖产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
1.重点治理规模化的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是使用兽药激素最多的养殖企业,也是对生产较多带有激素残留物畜禽产品和造成较大环境污染问题的重点企业,因此必须要对这类养殖场给予严格的审查,对于生产不规范或对废弃物处理不当的养殖场要进行限期整改。从农业生产角度和环境保护的角度来治理养殖场的环境污染问题。
五、结语
[1]张哲,刘燕.浅谈畜禽养殖与环境污染[J].畜禽业.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