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是指在中国《食品安全法》中,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侵犯食品安全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规定的一款法律条款。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旨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从事食品生产的;(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该条款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如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相应许可证书,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也关系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是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一款重要法律条款。这一条款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措施和责任追究,以保障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与要求图1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1.技术要求和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这些要求和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非法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非法添加剂是指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批准文的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添加剂,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与要求,旨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保障食品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大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食品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