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特殊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配制的配方食品,通常为粉状或液态的食品。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
国产特医食品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进口特医食品的申请人必须是境外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且境外生产企业需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如亿麦思)办理注册事项,或由境外生产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官方职责分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简称受理机构)负责特医食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特医食品注册申请的审评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简称核查机构)负责特医食品注册审评过程中的现场核查工作。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分类
按照GB25596和GB29923,一岁以下人群的特医食品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1岁以下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产品类别
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配方主要技术要求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
乳糖不耐受婴儿
1.配方中以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代替乳糖
2.配方中蛋白质由乳蛋白提供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
1.乳蛋白经加工分解成小分子乳蛋白、肽段和氨基酸
2.配方中可用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代替乳糖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食物蛋白过敏婴儿
1.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
3.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1.能量、蛋白质及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应高于GB25596-2010中4.4的规定
母乳营养补充剂
可选择性地添加GB25596-2010中4.4及4.4中的必需成分和可选择性成分,其含量可依据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营养需求及公认的母乳数据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母乳配合使用可满足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
1.不含或仅含有少量与代谢障碍有关的氨基酸,其他的氨基酸组成和含量可根据氨基酸代谢障碍做适当调整
1岁以上特医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定义
全营养配方食品
——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
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
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
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
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
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
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
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电解质配方
增稠组件
流质配方
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
产品研发报告和产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
生产工艺资料
产品标准要求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试验样品检验报告
研发、生产和检验能力证明材料
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还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报告
申请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境外申请人为境外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产品未上市销售的,可不提供。
由境外申请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检测报告?
试验项目
说明
稳定性试验(影响因素试验)
稳定性试验(加速试验)
稳定性试验(长期试验)
临床试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流程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周期
从初期的资料准备到检测到官方审评,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注册申报周期通常为1到2年。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因为需要安排临床试验,因此整个申报周期至少在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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