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突出强调放射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在健康体检中的应用。正当性原则也即判断在健康体检中是否有必要使用放射检查技术,以及哪些人群有必要使用;防护最优化原则主要表现在,当一个人确实有必要进行放射检查时,在保证诊断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剂量低,辐射风险较小的放射检查技术。
实际上,科学界已经达成共识,成人单次放射检查,包括CT检查带来的危害,当用辐射诱发癌症的风险表示时,是低于不可接受的水平的。健康体检中对放射性检查的正当性判断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辐射仅仅是其中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主要有三层含义,首先在各种放射检查技术中,应优先选择单次检查剂量小、影响质量好的检查技术,规定健康体检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射线摄影、CR(计算机X射线摄影)。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放射检查技术在各地的应用情况不一,因此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射线摄影)取代普通X射线摄影和CR检查,因为DR具有分辨率高、图像质量好、受照剂量低、图像可进行后处理和长期保存等优点,但检查费用较高;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些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仍在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机,并在诊疗活动中发挥着作用,考虑到直接荧光屏透视机获得的影像质量差、不可保存,单次检查给受检者造成的剂量较大,同样部位的单次直接荧光屏透视检查的辐射剂量约为普通X射线摄影的10倍,进行利益代价综合分析,文件禁止在健康体检中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采取措施,在临床诊断中逐步淘汰直接荧光屏透视机。
另外,考虑到有些体检机构为了提高健康体检速度,在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除受检查本人外,还有其他候检人员在检查室内等候,因此特别规定,检查中除受检者本人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留在机房内,以防止其他人员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总之,2012年12月卫生部发布《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表达了卫生行政部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决心。我们相信,随着各体检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要求,加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国放射检查技术在健康体检中的应用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放射检查技术造福人们的同时,有效控制受检者受照剂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