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专业技能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三)请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5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及体检费(大约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好足够的现金),前往体检集中地点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三)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当天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六、疫情防控
(二)考生赴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考生行程以该行程卡显示为准)、纸质准考证、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体检。
(五)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总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