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有效的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能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0年10月2日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6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1.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2.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2种):鼠疫、霍乱。
(2)乙类(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3)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其他传染病:
(1)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的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传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AFP(急性弛缓性麻痹)。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填写,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身份证号、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疾病种类、医生姓名等基本内容;
2.14岁以下儿童增加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学校班级等项目;
3.80岁以上老人未填写监护人信息;
4.同一病人患2种以上传染病时(门诊或出院诊断),分别填写2张或以上报告卡;
(四)报告时限:
1.法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40种,甲类2小时内报告,乙丙类24小时内报告,乙类甲管2小时内报告。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必须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控制措施。
2.其他传染病:一般24小时内报告,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传染病2小时;
2.检验科:实验室检测发现阳性(核酸检测阳性、或者流感快检阳性、梅毒螺旋体阳性、轮状病毒阳性、乙肝5项阳性等异常结果)进行异常结果登记并反馈给首诊医师和防保科;检验科发现的阳性结果:⑴乙肝病原携带者,肝功能正常的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在异常反馈结果上注明。⑵健康体检、孕产妇产前检查、术前检查及住院常规检査等常规检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和筛查出的乙肝、丙肝、梅毒等实验室血清抗体阳性结果者,如果没有进一步临床检查或肝功等实验室检测结果支持,也不需进行报告,但应注明。⑶梅毒:梅毒阳性:需在传染病报告卡“备注”栏中填写临床表现(Ⅰ、Ⅱ、Ⅲ期梅毒需要)、实验室结果(TPPA阳性且TRUST:1:X);
3.影像部门:放射科或CT室检查出疑似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进行异常结果登记并反馈给首诊医师和防保科;由临床医生诊断,对符合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的病例,需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负责登记、核实、网报;
(六)资料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
二、传染病报告的奖励制度:
1.对于填报及时、有效、准确的传染病,奖励首诊报告医生5元/例(一年内重报的不计数);
2.对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及时、有效、准确的审核并进行网报的防保科人员给予5元/例奖励。(一年内重报的不计数);
3.对于检验科、放射科、CT室等科室报告的异常结果反馈,登记规范、真实的,并由首诊医生及时上报为有效传染病报告卡的,奖励报告科室反馈人员5元/例(一年内重报的不计数);
4.年终根据传染病检查报告例数和质量,对报告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300元奖励,全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500元年终奖励。
三、传染病报告的惩罚制度
2.对防保科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被发现的,或首诊医生已报告而防保科工作人员未能及时网报的,对管理部门(防保科)责任人给予50元/例罚款处理。
4.对月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首诊医生)当月绩效奖金,并通报全院。
5.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责任医生(首诊医生)十二月份当月绩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