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之高已经成为我国的一大特色。除了医患纠纷,看病难看病贵……诸如此类的医疗问题可以数出一大堆。所以壹读君从来不做伤身的事,万万不敢生病。
如果你认为今天医疗行业出现的种种问题只是当下社会的产物,那就错了。壹读君曾经跟大家聊过食品安全在古代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而这同样适用于求医问药。
今天壹读君就来说说那些久经考验的医疗问题。
值班壹读君|陈娣
古代看病还是得送红包
古代医生看病并不明码标价,通常是根据患者地位、贫富和医生名气来收费的:有钱人多给,穷人少给甚至免费。所以,古代医生的主要收入其实是红包。
医生收受“红包”如今虽广受诟病,却是古代患者求医的传统,连皇家也不例外。当年御医秦明鹤大胆采用“放血疗法”治好了唐高宗李治的“苦风炫目重,目不能视”,起初强烈反对放血疗法的武则天亲自给秦御医送了个大红包。
民间也一样。据《杭州府志》记载,明初杭州有个叫陶华的医生治伤寒有神力,但没有大红包绝对请不动——“非重贿,莫能致”。
私了、告官,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从来没变过
医疗纠纷自古有之,古人的解决方式和今天并没有太大差别:要么私了,要么告官。
不过,古代医疗纠纷闹得凶的并不多,一方面因为古代医生多饱读经书视医术为“仁术”;另一方面,官方也有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政令。
秦代就有了对医生每年进行考核的办法,给医生分等级,并与待遇挂钩,让人们大胆用脚投票;到唐朝,出现了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按事故严重程度对医生进行流放、论罪和杖责的处罚;明清时期则引入“由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的制度;到了清朝,对医生搞“刑罚伺候”就被终身禁止行医和进行经济赔偿代替了。
仔细想想,壹读君有点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医闹这么凶了。
购药实名制,从元代就开始了
古人认为“是药三分毒”,所以把药称为“毒药”,由官府进行管制,尤其是砒霜、巴豆、乌头这类既能救人也能杀人的药品,管制更是严格。
但在一开始,控制毒药要靠药店自觉,一般只设一名“查柜”,负责检查顾客的药方,以防出错。比如老字号“同仁堂”就有设立查柜的传统。药店对购买毒药的人严格把控,绝不轻易卖出。
到元代时,购买毒药就开始实行实名制了。卖药的和买药的都要登记,如果买毒药确实是用来治病的,可以卖给,但要写下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留药店备案;如果将来出了事,毒死人,不仅买药的,连同卖药的也要处死;即便没毒死人,随便买卖毒药若遭人检举,“各杖六七十”,还要追加罚款。
有些药店还善于利用名人效应。北宋有位妇产科医生陈沂,治好了康王赵构的王妃,得到了一把御前罗扇作为赏赐。陈氏子孙后来散布浙江各地,各自门前都竖一把木制大罗扇作为市招,“大扇陈”在浙江绵延数百年而不衰。
得麻风病是好事,因为能“成仙”
在明清以前,麻风病被认为是因为纵欲过度和饮食不当之后人体中了“风邪”。用现代人的描述来类比,多少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导致免疫力下降”有点相似。
在这种认识下,治疗方法就变成了禁房事、禁嗔怒、禁食生冷、禁酒禁荤等一系列禁忌,而且还要远离尘世,入山疗养。这个过程和道教当中修炼成仙的大体相当。被尊为“药王”的孙思邈,论述麻风的第一句便是:“得此病者,多致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