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不仅是个人幸福生活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是民族昌盛、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十年,党和政府把维护与提升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作为国家战略,将其视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和基础性任务,全面部署、整体规划、优先发展、强力推进。在大健康观的统领下,健康融入了所有的社会政策中,落实到了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各项工作里,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和幸福指数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
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012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全面介绍,指出“中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但与此同时,人民健康也面临着诸多新挑战,卫生事业与公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健康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生活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夯实的基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给予高度重视。2013年8月20日,习近平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指出:“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我们将迎难而上,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等问题,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即将开幕之际,习近平在沈阳会见了全国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他在讲话中指出:“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把人民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极大地提高了发展健康事业的站位。
为开辟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习近平多次亲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了解地方发展实际,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2014年12月13日,他到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卫生院调研,在了解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村民看病就医情况后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一论断充分揭示了卫生健康工作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关系,即全民健康是全面小康的必备条件,全面小康是全民健康的目标归宿,两者相互依存、协同共进、不可分割。此后,习近平多次强调这一观点。这种将卫生健康作为国家整体建设格局中重要一极的大健康理念,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动力。
经过几年的起草和审议,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新中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明确规定“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并对如何落实和保障人民的健康权利做了具体规定。自此,健康中国建设纳入了法制化发展轨道。2020年10月,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继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从规划设计到决策部署,健康中国战略源于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所决定的,同时也为它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推进:以卫生与健康事业为核心的重要举措
卫生与健康事业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主要抓手,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核心。十年来,卫生与健康事业始终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倡导和普及健康中国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健康中国建设。
(一)深化医改,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我国医改自20世纪80年代启动以来,已经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是健康中国建设必须疏通的关键环节。中共十八大以来,深化医改逐步成为中央的常态化工作。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明确任务及具体要求。此后,习近平多次提出要把这项任务落到实处。例如,2016年8月19日,他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加快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近十年来,国务院每年都会印发关于深化医改的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文件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制定了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表。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台账的编制,确保了改革步步深入、逐层递进。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具体内容包括探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发挥高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等。对比2012年的“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的“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从中既可以看出改革的连贯性、继承性,也可以看到改革的发展与深化。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每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细化方案,以攻坚克难的精神使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在发展“社会办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将医改引向深入。
(二)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共十八大以来,针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着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国家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医疗改革问题,明确了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的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级设置各类公立医院;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三是科学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四是强化功能布局与分工协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首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五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月6日,国务院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总体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队伍等方面发展做出全面安排,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在宏观调控下,保证医疗服务体系适度有序发展。2016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列为“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的领域。
2021年6月,《“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由此人民群众将获得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
(三)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守住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线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各项医疗保险参保超过十三亿人”。此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织就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为此,2016年11月,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十年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方面实行“六统一”,极大增强了制度的公平性和运营效率。2018年7月,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推进整合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年来,中央和各级财政不断增加基本医保的投入,2020年基本医保补助增加到每人550元;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基金规模不断加大、使用效益显著增强,2019年医保基金收入24421亿元,支出20854亿元,历年滚存27697亿元,为城乡居民基本看病就医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开启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大问题。2016年12月,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启动。截至2020年底,全国4.44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累计直接结算724.8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038.43亿元;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稳妥推进,12个试点省份开通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2万家,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结算30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29亿元。全国有22个省份170个统筹地区开通国家平台统一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第三,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2014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包括补贴参保、补助自负费用等形式的救助。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要求推动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6年,国家共安排155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不含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其中92%的资金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8256.5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560.4万人。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对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为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做出制度性安排。
第四,下大力气整治药品价格虚高问题,通过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谈判等政策手段,引导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2018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十三五”时期共启动5批药品集采,覆盖218个品种,平均降价54%,节省费用超两千亿元。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基本医保用药管理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各级部门职责等。由此,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2020年,医保目录药品达2800种;开展首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下降到700元左右,降幅90%以上,预计每年节约医疗费用117亿元。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将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2021年12月初,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共计新增74种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群众用药负担再度减轻。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部署了面向2025年、2030年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立起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发展中医药事业被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不仅制定了中医药发展规划,而且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在中医药典籍、传统知识和诊疗技术的保护、抢救及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医药事业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在疾病防治、养生保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年12月18日,习近平在致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就在贺信发出前两个月,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对抗疟疾做出重要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有力证明了中医药的巨大价值。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并对未来15年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做出全面设计。8月,《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具体规划了中医药发展的五年目标。紧随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为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法律准则。以该法为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规定先后出台,极大地促进了新时代中医药健康发展。
(五)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开启健康中国行动
健康中国行动以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共分为3大类15项,旨在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确保健康中国战略贯彻到社会最基层,营造起人人参与、守护健康的浓厚氛围。
成就:全民健康与全面小康齐头并进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既是促进民生的有力措施,也是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十年来,遵循健康中国战略的顶层设计,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快速发展的直接推动下,中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不仅极大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了打基础、抢先机的关键性作用。
(一)全民健康,筑牢改善民生的基石
(二)健康扶贫,补齐全面小康的短板
以健康为抓手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境况,进而实现脱贫,是中国贡献给世界减贫事业的成功范例。2018—2020年,医保扶贫累计资助贫困人口参保2.3亿人次,惠及贫困人口就医5.3亿人次,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3600多亿元,助力近1000万户因病致贫家庭精准脱贫。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健康与小康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民健康的路上,全国人民一个都没有落下。
(三)抗击疫情,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承诺
2020年,当新冠肺炎疫情还在全球蔓延之时,我国“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并向世界各国提供了大量抗疫物资,积极呼吁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14.36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经济增速居全球主要经济体前列。2022年我国成功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其间不仅没有发生聚集性、溢出性疫情,而且带动我国3.46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居民参与率达24.56%,将群众性体育健身运动再次推向高潮。回首抗疫历程,我们更加感到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无比可贵,更加感到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无比英明。
习近平指出:“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拥有健康的人民意味着拥有更强大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历史已经证明,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离不开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上的积极作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历史启示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健康中国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将越发凸显,人民健康、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实现。
[作者简介]姚力,法学博士,研究员,当代中国研究所。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5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