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成立以来,每年开展一次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医保药品目录“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新机制的建立,不仅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更为我国重大疾病治疗比肩国际水平带来了重大机遇。
2019版国家医保常规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与2017版本相比,2019年目录药品数量变化不大,共2643个,但结构变化较大。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进入目录,一些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进入拟谈判名单,经谈判议价后进入目录。同时,第一批国家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药品以及部分疗效不确切,易滥用的药品被调出。
在《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调入目录的药品主要突出一个“急”字。除了按规定要求“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外,强调临床急需和新冠疫情防控需要。
在《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中,调入目录的药品则是突出一个“倾”字。除了重复2021年的4条规定外,特别强调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除了药品的调入外,还有部分药品被调出目录。2019年医保目录共调出150个品种,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共调出79个品种。2020年有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2021至2023年共有15种药品被调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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