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二、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三、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四、工程索赔的管理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

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

信息资料管理工作;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结语

参考文献

[1]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监理重要意义主要内容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协议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经济合同是法人与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业主就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与各经济人(承包人)为实现工程目标而以书面协议形式缔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工程监理合同就包含于其中,因此受经济合同基本规则的约束。

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参加监理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事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施工监理的依据是合同,监理工作实际上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理,还是进行进度控制或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都应按合同办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一旦在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就变成了业主和承包商应遵守和执行的承包合同条款,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尽职尽责,不能越权;另一方面业主和承包商应服从监理工作,配合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独立地位和公正要求,决定了他在合同管理中,能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决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合同管理事宜,协调双方的合同关系,及时避免或减少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维护业主、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我国实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以来,国际惯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引入外资项目上更是如此。工程监理实践证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关键是熟悉合同,掌握合同,利用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实施管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赔偿、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工程保险等方面。理解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对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人都十分重要。

合同管理的费用索赔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非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费用损失或增加,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包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正式向业主提出认为应该得到的额外费用的一种手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即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看到所要求的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然后将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记录、帐目等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核对,以弄清承包人声称的损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经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供索赔理由成立,则应该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在允许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无意的在计算上出差错,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计算过程,特别是承包人计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条款依据、价格、费率标准和数量等方面。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合同中止前或以后,业主和承包人对合同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很多问题将可能发生各种争端事宜,包括由于监理工程师对某一问题的决定使双方意见不一致而导致的争端事宜。对于争端的管理按照合同要求,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业主,都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呈一副本给对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后,业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仲裁,其决定则为最终决定,争端事宜处理完毕。只要合同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监理工程师应在仲裁后执行裁决。一般而言,仲裁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诉诸于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以改变此裁决。

关于工程违约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既有业主的原因,又有承包人的原因。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分清原因,及时协调、处理违约,避免违约现象发生,目前由于公路建设资金紧张,业主在资金支付上违约时有发生,这样监理工程师必须想法进行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按照惯例,获得整个工程的工程合同的承包商,可以将该工程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给若干家分包商实施任务,业主也可将一些专业性强的部分工程或单项工程直接授予指定的分包商。分包商一般直接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监理工程师应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加强组织、监督与管理承包商和分包商,处理好一般分包合同与指定分包合同,避免和禁止出现不必要的层层分包。合同规定合理的分包一般在30%以内,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分包情况,切不可放松对分包人的管理,使质量出现漏洞,影响进度、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合同转让强调无业主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及合同名下的利益随意转让他人,工程分包须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并不能解除合同中分包工程部分的责任与义务,仍要协调、督促、照管整个工程,承包商不能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执行主体工程合同。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分包合同,最好得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批准。在标书中,应明确写出指定分包的项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单。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指定金额应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之内,指定分包商应当向承包商承担如同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满意并合作共事。

土木工程实施阶段的保险,是指通过专门机构保险公司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参加保险者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即用保险金给以补偿的一种制度。它的好处是参加者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险费,换得遭受大量损失时得到补偿的保障,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针对以上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应该制定相应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关系,严格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三大指标的有效控制,因此,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的投资效益,必须理顺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履行合同跟踪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在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签订过程,轻签订合同后的管理,导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常见问题。

1.1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1.2“口头协议”、“私下合同”屡禁不止

在水利水电工程小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的现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是按照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口头协定执行,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微妙作用,这样把通过招标投标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条款。这种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变更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替换等方面。另外,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不严格按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最终给国家和企业自身都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1.3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另外一种情况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合同的处理也只是交给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上的计划合同部虽说是合同管理部门,但是主要任务是项目部对业主跟协作队的结算工作,大部分项目经理注重追究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轻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认为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的管理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关系是脱离不了合同管理体系,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体系。单单让一个部门去严格实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势必造成合同管理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失控。

1.4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举措

2.1仔细阅读合同文本,重点把握“通用条款”与“专业条款”的关系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2明确工期、质量、造价的合同条文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2.3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2.6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摘要:现阶段,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产生的纠纷有日益增多,规避的重点是防范,也就是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为任何一项工程的建设,其行为主体无不涉及到许多方面,诸如政府建设管理机关,金融保险机构,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等。其中,除政府管理机构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外,其它方都是通过“合同”联系在一起并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共同努力,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也正是在“合同“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之下进行的;牢固树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法制观念,加强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合同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防止纠纷的发生,维护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建成,保证有序和有形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建设项目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1.1建设项目合同的种类

1.2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上面列举的这些建设项目合同的共同特点是,符合《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采用《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使得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及有关第三方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依法严格地履行合同,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2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是“三控”的重要依据

“三控”,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工程合同的性质,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物资供应、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质量和验收、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的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推敲,力求条款完善,用词严密,内容和程序合法,权利和义务明确,所以必须做好履行的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控制,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1合同管理中的质量控制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承包人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把好质量关,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

2.2合同管理中的进度控制

2.3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

3推行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制

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目标管理控制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3.1合同履行中的管理控制

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2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控制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的目标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此时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有利纠纷的解决。

4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控制的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必依据合同加以约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手段:

(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4)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动。

(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6)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规范和先进经验。

5分包合同的管理

目前工程中分包的工序非常多,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分包商进场时,协助监理工程师向分包商交代清楚各项程序,并要求分包商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现分包商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分包商参加工地的会议,分包商是否参加工地的会议,通常是由施工单位决定的,应鼓励分包商参加会议,以便加强分包商对工程情况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严格监督分包商执行合同和认真切实实施分包工程,保证分包工程质量,检查的重点为:第一是分包商的设备使用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设备种类、数量以及可用程度等进行核实;第二是进行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有关配备人员的规定,核查其人员资质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的情况;第三是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标准;第四是对分包商的制约与控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必须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与控制,方法有停止施工、硬脂付款及取消分包资格。

6结语

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程序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项目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投标阶段;合同实施

1.引言

2.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2.1合同的总体策划。合同总体策划的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问题,是确定合同的战略问题,它们对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有决定性的影响。合同总体策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实施中体现出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准备每―份合同招标,以及准备签订每―份合同时,在工程结束阶段时都应对合同总体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2.2招标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主要包括:1)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2)招标条件分析;3)招标工作时阅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术文件分析。

2.4承包工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产生变化,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些变化会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全面分析、预测,以采取有效的对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发生和损失。

2.5投标文件分析。投标文件的分析是招标人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评标的凭证,也是未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审查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较投标报价、评审方案和其他评标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审查投标文件,才能正确地评标、定标。

2.6合同谈判。施工合同谈判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就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协商的过程,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力争自己合同权益的重要机会。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盖未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同时,合同双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合同进行谈判和协商,进一步澄清和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双方在谈判中进―步地沟通,详细地交换意见。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合理分配合同风险和合同权利、义务与责任。

3.合同实施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要使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必须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与控制应贯彻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3.1参与落实计划。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3.3指导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摄,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漏洞工程师”的作用,但不是寻求与业主、工程师、各工程小组、分包商协对立。合同管理人员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且还要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3.4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每天捡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对照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对已完成工程作最后的检查核对,对未完成的或有缺陷的工程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影响整个工期。按合同要求,合同业主及工程师等对工程所用材科和设备开箱检查或作验收,看是否符合质量、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验收文件的起草和验收的组织工作,参与工程结算,会同造价工程师对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账单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单进行审查和确认。

3.5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它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及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差;对合同屉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3.7负责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管理包括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方面之间的索路和反索赔。

3.8负责工程文档管理。工程文档管理是指对分包商发出的任何指令,向业主发出的任何文字答复、请示,业主方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查,记录在案。

3.9争议处理。承包商与业主、与总(分)包的任何争议的协商和解决都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的参与,对解决方法进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审查、分析及评价。这样不仅保证工程施工一直处于严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项工作更有预见性,更能及早地预测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Abstract: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theconstructionindustry,thecompetitionintensified,contractmanagementhasbecomethecorecontentofthe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andconstructionclaimsasanimportantpartofcontractmanagement,projectpartiestothecontractanimportantmeansofsafeguardingtheirowninterests.hasaveryimportantinfluenceonthedevelopmentofconstructionenterprises.Measuresoftheprojectcontractmanagementandconstructionclaimsprocessingmethodsarediscussed.

Keywords: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management;constructionclaims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合理管理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始终,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处理工程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的有力依据。

(一)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1)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完善合同管理组织

这样有利于促进合同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于一些合同关系较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只需成立由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专家组成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一些风险小的小型工程项目,只需安排合同管理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即可。

(2)加强合同策划,签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多、施工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因而在合同签订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也大。而合同策划是预测合同风险的重要手段,能够降低工程投资,确保整个建筑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首先应设立合同风险评估小组,落实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应对工程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如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与责任是否失衡等,以免在合同实施过程发生冲突。其次,签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应将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考虑在内,并在合同中作出具体地规定,以免意外风险出现。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所做的决定以及承诺需在写入合同当中,并经双方人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二)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履行

(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履行保障体系

(2)加强工程合同的动态管理,提高合同履行效率

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条文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对并非由己方的责任而引起的工程损失,或独立承担了合同条款规定外的额外支出,而向对方提出予以补偿的要求。施工索赔是双向的,既包含了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又包含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它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时,必须遵循一定的依据:

第三,工程项目的进度款项与预付款项的记录以及工程结算资料。

第五,与工程施工情况有关的照片及录像,工程各项技术鉴定报告和工程竣工时的验收报告,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记录与施工情况记录,如气候记录、施工日志、施工计划等,施工交底时的日期及送达份数记录。

(二)施工索赔处理方法

(1)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索赔队伍。对于一些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项目应成立由项目经理、律师及技术经济专家的索赔小组,对于一些工期短、施工难度小的小型工程项目应由专业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索赔工作。

(2)重视施工索赔的时效性。当发生索赔事件时,承包企业应对索赔事件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索赔意愿和要求,并撰好施工索赔报告。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第36条其中就施工索赔有着明确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企业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应及时提交索赔报告。若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提交索赔报告,承包人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待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

一、合格标准: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科目为90分。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为90分。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科目为40分。

报考全部科目或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所考科目同时达到上述标准,既可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准确填写“199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情况统计表”,报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抄送人事考试中心。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造价管理;对策

前言

现代社会是一个合同的社会,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建设施工合同是通过白纸黑字的方式约束承包商按程序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思想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内容,是指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对最终工程造价确定的重要依据,是控制项目施工阶段投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工程造价中可以说施工合同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的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却是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当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是一项投资很大、施工周期长、工程迥异的复杂施工项目。因此,需要通过细致严密的合同条款进行相互约束,合同细节细致入微。很多情况下,合同双方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制定合同时常常出现约束条款不完善、责任混淆等问题。

2、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规范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合同各方的关系是公平、平等的,没有主次、主从之分。合同文字应准确,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所以,要使发、承包双方的真实意愿得到体现,就要准确明晰合同的文字,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有从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发、承包双方都没有约束力。在履约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如果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就会导致巨大损失。另外,承包商要注意合同变更与索赔的同步,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签证是履约过程中一种常见的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不会行使。当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很多施工企业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没有行使,结果造成了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

3、缺少有力监管

二、强化合同管理,提高造价控制成效

2、加强对合同的法律认识

通过不断宣传、学习和培训,使合同承、发包双方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保护双方合法权利的必备工具。灵活运用施工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减少或避免在施工进程中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偏差,从根本上避免合同矛盾纠纷,减少经济损失。

3、合同的订立要控制要点

为了在合同的履行中更好的界定和计算因风险所致的责任分担和费用的支出,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有关风险约定的条款。对于较大型复杂且工期又较长的工程,建议采用较为合理的可调单价合同。同时合同中也应明确合同工期内因物价变化对施工成本产生影响而遵循和采用的计算调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等内容。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投资,应对施工条件、施工方案的变化进行妥善处理,尤其是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流程,与发包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正确界定施工方案改变内容的性质,对合同中的变动条款进行公平、公正、科学的处理。

4、合同的履行的管理

5、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的管理体系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制度网络指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结束语

当前,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出现了承包商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竞争承揽工程,而且还出现了国际承包商参与国内工程建设的情况。建设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要想做好施工中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工作,就一定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1]桑永来.浅谈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硅谷,2008(20):167.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X702文献标识码: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从宏观经济市场的要求看,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顺应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调节经济市场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来维护和监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督、监管与引导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条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筑主体行为的标准,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最后,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求,市场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与国际接轨。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的建设单位未设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而是将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监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从而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也没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订立施工合同的主体双方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况的产生。

2.2、合同条款不完整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备以下几个重要要素: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范围、合同形式、工期、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结算、违约、索赔、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等。但很多中小项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甚至个别企业自行制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强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此类合同条款不健全,出现违约时无据可依,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2.3、合同条款不履行

2.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从法律、资质、能力方面加强管理

3.2、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切不可鉴于发包方的威严而草率签订合同,要根据合同评审意见进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对不可避免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合同谈判失败,则要对合同评审时提出的风险范围实施动态监控,降低风险。

3.3、提前制定合同条件,明确合同条款

对存在的潜在问题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使其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进行,具体内容如下:①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③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④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⑤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⑥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⑦设计变更。⑧竣工条件和结算方式。⑨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⑩争议解决方式,安全生产防护措施[2]。

3.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对合同订立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发包方违约(如不按时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变更、赶工或停工、不办理结算、不确认签证等)则要及时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进行索赔;承包方违约,则要做好被发包方索赔的应对措施:积极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以获得发包方的谅解,同时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作为谈判的条件,降低被索赔的风险。

3.5、合同变更的管理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造价工程师岗位,负责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确保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文本执行,提高合同履约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3]。

3.7、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发包方根据自身情况可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利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详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与责任必须保持一致[2]。

4.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实现建筑市场科学管理。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4、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序。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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