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培训机构出现违约行为,想退钱却百般刁难;
◇新买来的二手车,却发现是泡水车……
你有没有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5月1日起,新版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正式实行,将为大家的消费维权提供更多保障。
“浙版新消法”实施
预付卡金额不能超5000元
此次发布的新《办法》对症下药,主要有两大看点:
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
“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并明确了具体的监管部门。
那么,目前,我市消费场所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定海凯虹广场·领尚健身
不过,经营者表示,第二款预付卡已于一个月之前停止办理。
领尚健身副总经理汪志勇:
充卡的话,我们还是以个人的卡种为主,单笔的金额都没有超过5000元以上。我们的其它所属门店,大概也就在两千多到三千这样的均价,而且我们所有签署的合同都为机打合同,正规合同,都是备过案的。
财富君廷大酒店·游泳馆
在财富君廷大酒店5楼游泳馆门口,也张贴着几款会员卡售价。一张个人游泳年卡的售价为7480元,明显已经超过新《办法》规定的5000元限额。
舟山财富君廷大酒店康乐部经理朱华健
用一次扣多少钱用一次扣多少钱,我们不是这种形式,我们会员制的,一年多少钱一个人,这样子的,跟预付卡还是有所不同的。
我们一年办了以后,就等于其它业务不存在太大的预付性。
不管“会员卡”“预付卡”是否有区别,市民们办卡还是要多长个心眼。当然,有了新《办法》的保驾护航,消费者们也可以有法可依,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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