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董女士介绍,今年3月3日,她在短视频社交平台看到所居住城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大道泳健会游泳健身馆(兴泰东河湾二期店)正在售卖一款健身卡,便在该平台线上购买了一张价格为880元半年健身卡。当日,董女士去店里核销使用时,店内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线下消费的话可以免费赠送她现购的这张卡,同时如果累计消费10000元还可以免费送她一台单车,这让董女士很是动心。
“我一共只上了8节课,实际消费的费用为2280元,后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想退掉剩余的钱,但是他们以各种理由一直不给我退余款。”
董女士提供的大道泳健会游泳健身馆(兴泰东河湾二期店)签订的《大道健身私教课程确认书》,其中总则的第3条内容为:私教课程费用及定金均不可退还;在违约条款中约定可以看到:虽所有私教课程一经出售概不退款,但如因疾病无法继续运动、工作调离本市、死亡等特殊原因执意退费,有5种解决办法,其中一条规定,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退费将按照成交总价30%扣除。
随后,记者又尝试联系新城区大道泳健会游泳健身馆的郝姓教练,均未与其联系上。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律师,其表示:“首先,董女士所签署的是一种预付款消费服务合同,合同里存在‘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其次,作为消费者如果自身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退钱,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若当事人与健身机构直接沟通无效果,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后,来到新城区大道泳健会游泳健身馆(兴泰东河湾二期店)再次对董女士退费的事情进行了协调。9月14日,董女士告诉记者,她已拿到了退卡的6063.2元。(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记者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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