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渠道:以短视频平台为主要传播媒介
3.时机:与案事件信息交叉出现
自媒体在“蹭流量”时十分注重对时机的把握,他们往往能精准捕捉到案事件发展过程中的信息“气口”,从而为自身挤占和抢夺流量提供空间,因此“蹭流量”行为往往穿插在事件发酵过程的信息空当中,和案事件原生信息交叉出现,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而一旦官方发声回应,这类“蹭流量”行为又会在事实信息释放后消失。典型如江西胡某宇失踪事件,当官方寻人进展陷入停滞时,网上便涌现出多个声称是胡某宇本人、亲属以及老师的账号,借机大肆传播虚假信息,对警方办案造成严重干扰。直到警方找到胡某宇尸体后,当地政法机关对个别自媒体账号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等蹭热度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才彻底终结了舆论场杂音。又如,2022年6月10日凌晨时分,唐山一烧烤店发生打人案件震动全网。在施暴者尚未归案之际,6月10日当晚,有账号开启直播自称是“打人者曹某华”,但随后又否认。还有大量冒充打人者的账号,称“烧烤店被打女子死了”等。可见,案事件在公共舆论层面尚未形成高度共识之时,恰恰是自媒体通过造谣传谣等手段获得流量并从中获利的机会。
4.方式:无原则、无底线“蹭”只为流量
舆情解析
在“流量至上”的歪风影响下,部分自媒体对热点事件进行恶意消费,极大刺激了公众情绪,传递了错误的价值导向,造成恶劣影响。之所以形成当前的这种“蹭流量”局面,或与以下三点原因有关。
1.低门槛高收益放大逐利心理
“蹭流量”行为的“低门槛、高收益”是造成此类行为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低门槛”主要体现在技术和能力要求门槛低。自媒体在“蹭流量”之前,并不需要长期的策划运营或者专业拍摄,往往只是进行简单的留言互动,或者发布视频,透露一些“内幕”消息,便可以被网民捕捉,成功伪装身份。这主要是由于互联网信息的碎片化让网民难以甄别,而其传播的速度又领先于真实信息,帮助此类虚假内容在网民认知中抢占先机。此外,在“眼球经济”时代,流量变现的效率很高,而“蹭流量”又是坐享其成、坐收渔利的途径,这就刺激了许多人的逐利心理,不少“蹭流量”的自媒体背后,都有专门的经纪公司运作指挥,采取各种手段收割人气,为之后的流量变现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