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民族宗教事务局

名称: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及其处理——以湖南为例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8个世居少数民族,总人口700多万,居全国第6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湖南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大量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涌入,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因为生产经营、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多方面原因,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影响城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途径与方式

少数民族进入城市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婚姻嫁娶、家属随迁、投亲靠友等方式进入城市,这部分少数民族往往拥有城市户籍,并在城市长期生活定居,属于城市常住人口;有的在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文化活动,但没有城市户籍,属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进入城市的途径与方式也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进城务工。这类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以青壮年居多。他们一般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适应性比较强。由于农村耕地少或耕地产量不高、乡镇企业不发达等种种原因,大量的青壮年成为潜在的剩余劳动力,抱着改变自身经济状况和拓宽视野的想法,他们走出农村,到大中城市中寻找就业机会。这一类型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大多是结伴进城务工,多半在建筑工地、搬家公司等场所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此外,也有一部分人员通过亲戚或熟人介绍,从事城市居民不喜欢干的办公室服务、餐馆、娱乐服务或私人服务等工作,如售货员、招待员、清洁员、保姆等。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来自的地区各不相同,他们一般不表露民族意识,遵纪守法,处事谨慎,偶然遇到一些不尊重少数民族的事情,也多是忍气吞声,很少与人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而言比较好管理。同时,这部分人所从事的都是城里人所不愿做的脏活、累活,城市也正需要这些人,因而他们也比较受城市居民的欢迎。

2、特色经营。经营民族特色产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外省的居多,主要是新疆的维吾尔族,甘肃、宁夏和青海的回族,西藏、四川的藏族和羌族。来自新疆的少数民族,以经营烤羊肉和卖葡萄干及切糕为主;来自四川甘孜、阿坝地区的藏族、羌族,基本是贩卖药材、藏刀;来自甘肃和宁夏的回族,主要是销售牛、羊皮货;来自甘肃、青海的回族,大多是开设“兰州拉面馆”、清真餐厅。从经营形式上看,有固定经营式,如甘肃、青海回族经营的“兰州拉面馆”等,一般都租赁有固定的门面;有流动经营式,如贩卖葡萄干、药材和藏刀的少数民族,一般都是沿街叫卖,没有固定的摊点。这一部分人员较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与城市工商、税务、市容、卫生等管理部门接触较多,显现出来的问题较多,民族意识也很强,出现问题时容易形成抱团,各类矛盾多,不便于管理

3、文化演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娱乐业、餐饮业也迅速发展起来,有些单位或公司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民族地区招聘一些少数民族青年,推出民族歌舞表演,以吸引消费者。同时,城区建立的“民俗村”、“民族园”、“民族村”等之类的景点、酒店,将少数民族的民居、风俗、传统文化搬进了城市,并为此招收了大批的少数民族青年,进行歌舞、民俗表演。这些表演民族歌舞的少数民族,大多来自边远山区,有的甚至连汉语都不懂,对都市生活十分陌生,但集体生活和民族歌舞表演,很快就抹去了他们对城市的陌生,他们开始与本民族人员相互联络,逐渐的与城市居民交往,他们也成为了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一组成部分。

4、学习培训。一些单位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与城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联系,安排本单位的职工进入城市进行短期的学习或培训,以期今后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以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等方式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也是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一重要组成。这一部分的流动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化素质较高,知识分子占有一定比例,对于进城的目的较为明确,流动性较小。所以,他们平时以学习为主,与学习或培训单位中各族人员交往较多,城市民族关系问题很少发生在他们身上。民族工作部门尽力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好在城市中的学习、生活等其他问题。

5、盲目流动。这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以青年人居多。他们基本上没有接受过太多的文化教育,文化水平低,没有一技之长,有的甚至有劣迹。他们跟随熟人,或结成团伙到处流浪,以坑蒙拐骗、偷窃扒拿为主。在外来新疆维吾尔族人口中,个别人员贩毒、贩卖儿童以及偷窃,造成了城市居民对新疆来的维吾尔族人员存有一定的戒心。他们严重损害了少数民族的形象,造成了城市居民对进城少数民族人员的歧视,也成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难点之一。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主要原因

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走出山野,离乡别土,进入陌生的城市谋生存求发展,成为城市流动人口。其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主要是以下因素。

1、经济收入的明显差距。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主要原因还是经济因素。西方经济学家刘易斯等人认为,劳动者从农村迁入城市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只要城市工业部门的一般工资高于乡村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一个适当的比例,农民就愿意离开土地迁移到城市中去谋求新的职业。改革开放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指数总是赶不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指数,导致了农业的比较利益明显偏低,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种粮收入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而与此同时,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却相对较高。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驱使大量农村劳动力纷纷弃农离土,加入到进入城市的流动大军中。

3、土地资源的日益匮乏。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水电工程建设的开展,以及退耕还林还草的逐步实施,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资源的减少,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空间,必然对农村中的人口产生强大的挤出效应,不得不向非农产业和部门转移,进城谋生成为农民实现收入提高的必然选择。同时,随着国家对外来人口各种费用的不断取消,农民预期的流动成本大大降低了,但其预期经济收益要远远高于农村。相当一部分人口会离开家乡,流入城市寻求生存与发展空间。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

总的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遵循一般人口流动的普遍规律,具有一般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但由于这一群体的自身特殊性,也有着与其他流动人口不尽相同的一些特点。

1、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我省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全面铺开,“3+5”新型城市群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根据初步摸底调查,全省14个市州城区除了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口48万多人外,每年还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5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衡阳、娄底、郴州等几个比较发达的城市。以长沙市为例,改革开放之初的1982年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6030人,1990年上升到17734人,2000年达48564人,2010年底又增加为7.72万人,比1982年人数扩大了十几倍。此外,外地来长沙从事经商、旅游等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年平均10万人左右,全省驻长沙大专院校有少数民族学生4万余人。

2、民族成分越来越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区之间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制约人口流动的障碍逐步被消除,少数民族不断打破自我封闭的藩篱,纷纷走向更加广阔的天地,使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呈日益增多之势。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全省少数民族族别1980年“三普”时40个,1990年“四普”时上升到51个,2000年“五普”、2010年“六普”时达到55个。新增加的族别,大都是因工作、婚姻、学习或其他因素从外省流入的。以省会长沙为例,改革开放之初的1982年,全市少数民族只有25个族别,1990年上升到39个族别,2000年达46个族别,2010年又增加到51个族别,比1982年族别增加了1倍多。其他城市的少数民族成分也明显增加。

3、居住地点相对集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虽然分散于各行各业和各个区,但往往又都有自己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由于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认同感等原因,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较喜欢聚居,以家庭、亲朋好友为主或以同乡、同民族为主的聚居现象十分普遍,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如长沙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高桥、红星等大市场、高校周边及市内主次干道,株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集中在回民饭店、小型招待所、庆云小区等地。与同乡、同民族的人居住在一起,可以在生活上彼此照应,而且还可以在感情上相互支持,减少了“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感。同时,来自各个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往往会在居住地形成团体,出现问题时大家互相帮助。

4、教育文化水平较低。由于民族地区教育落后,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受教育年限普遍较短,学历层次不高。他们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是少数,甚至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文盲或半文盲。根据对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的调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4.2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0.51%%,还有6.42%的文盲。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遍教育文化水平较低,就业层次不高,大多摆摊设点或从事临时重体力劳动和服务性工作。

5、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当一部分没有接受过职业技术培训,劳动技能不强。对长沙、株州、湘潭三市的调查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接受过所从事职业技术培训的占3.33%、接受过其他职业技术培训培训的占12.24%、没有接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高达45.99%。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在建筑工地、半机械化半手工操作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搬家公司、搬运站等场所从事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也有一部分人从事一些服务性工作,如饭店、旅馆服务员、家政服务等。他们收入普遍偏低,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27.00%、1000-2000元的占46.84%、2000-3000元16.46%、3000元以上的仅占6.75%。

6、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省内少数民族的流动与传统节日和农业生产周期有关,大多在春节前后和春耕生产前后流进流出。省外少数民族的流动则与民族节日和气候季节有关。如新疆籍流动人口,大多集中在春耕以后到古尔邦节前,特别是国庆前后人数居多。每年7月底至次年3月底卖烤羊肉,每年8月底至次年3月底卖葡萄干。来自四川甘孜、阿坝地区的藏族、羌族,每年10月至次年2月来贩卖药材、藏刀。来自甘肃和宁夏的回族,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来贩卖牛、羊皮货。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一方面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和了解,但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新问题,对民族关系造成消极影响。

(一)积极作用

1、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大规模人口流动潮的形成既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市场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中劳动力短缺的现实反映。包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内的大量廉价劳动力进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每年20多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进入,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而且,因为学历不高、劳动技能不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是建筑业、服务业、生产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职业,还有的从事环卫、保洁、家政服务等市民不愿意从事的职业,填补了城市劳动力空缺,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同时,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里从事经商活动,他们将本地方本民族的一些土特产品运往城市进行销售,促进了城乡商品流通,方便了市民生活。在如今的许多城市,处处可见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商品,诸如新疆维吾尔族的哈密瓜、牛肉干、葡萄干,西藏、青海、四川藏族的藏药、牦牛头,本省和贵州苗族的银饰,极大地丰富了城市商品市场,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方便。

2、增加了城市文化多样性。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进入,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集聚、交融,促进了城市文化多样性发展。各民族带有乡土气息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音乐舞蹈,在许多城市能处处感受到。具有民族风味的饮食文化,如回族拉面、维吾尔族烤羊肉串、朝鲜族冷面、苗家狗肉,与汉族的湘味、川味等竞相并存并存,与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交相辉映。在旅游景点的民俗村中,少数民族载歌载舞,争相展示本民族的传统舞蹈、音乐、民俗和礼仪,各民族文化得到广泛传播,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得到了促进,形成了城市市民生活中一道道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佳肴。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丰富了城市文化面貌,为城市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3、巩固了城市民族团结。城市的多民族化和文化多样性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是城市创造力的源泉,也是多民族国家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改变了城市原有的民族构成,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特征,打破了地区和民族壁垒,使民族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直接交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以后,与市民一起工作生活,使各民族间的交往更加直接、真实。在各民族频繁、直接交往的过程中,各民族间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也得到了不断发展,各民族间在相互认识和了解的前提下,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发展,民族团结不断巩固。

(二)消极影响

1、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一些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经商人员没有正常经营所必备的合法手续。作为“外来者”,他们大多是小本经营,而且没有长远发展目标,往往是临时租个门面,添置一些简单的经营用品,开张经营,不愿主动到当地有关部门申办手续,无照经营现象较普遍。而以沿街叫卖的经营者,为了做生意,他们往往置城市管理规定于不顾,选择交通要道和繁华路段摆设摊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卫生。市容和工商等执法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

2、增加了社会治安管理的难度。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多来自边远贫困地区,他们当中多数人文化素质偏低,政策法规意识淡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时有发生。另外,由于劳动力过剩,进入城市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员,在找不着工作的情况下,为了生存,铤而走险,干起违法勾当,造成偷盗抢窃案件高发,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增加了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的难度。由于各民族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习俗和宗教信仰上有着差异,加上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和当地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的习俗、禁忌不大了解,因而在执法和交往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事情,而这类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影响较大。

二、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到来,在给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引发各种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4、宗教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一些城市,由于世居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不多,清真餐厅、清真寺较少,更没有穆斯林的专用墓地,影响了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正常生活,给他们开展宗教活动带来极大不便。在没有清真寺的地方,他们有的往往自发聚集起来举行宗教活动,甚至利用宗教教规私设场所,因违背有关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会与宗教管理部门发生冲突。另外,有的部门对民族政策知之不多,违反穆斯林的丧葬习俗,擅自将遭遇各种意外事故死亡的穆斯林的遗体火化。近年来,这些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1年9月,长沙县中南小学因规范管理,规定午餐时学生一律在校就餐,来长务工的青海回族穆斯林家庭有三个小孩就读该校,家长因学校没有清真餐而提出要求小孩回家就餐或自备午餐,但遭到学校的拒绝。后经我局协调和宣传,学校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同意该三名学生自备午餐。

5、民族歧视引发的矛盾纠纷。城市中部分当地居民,特别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汉族居民,由于对少数民族特殊风俗习惯的不了解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至今仍抱有偏见,采取歧视的态度。许多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采取的方式是敬而远之,尽可能地不与他们接触、交往。比如,有些居民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有的旅馆以种种借口拒绝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入住,有的酒店则以种种理由拒绝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就餐,有的出租车司机不愿意承载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人员。在就业问题上,一些职业介绍部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采取歧视的态度,不愿意为他们介绍工作。凡此种种,往往容易引起少数民族的不满,导致矛盾纠纷的发生。

6、生活方式差异引发的矛盾纠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原有的生活方式与城市生活方式本来就有很大差距,一些人到城市以后,没有积极适应城市,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习惯,而是继续坚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其中有些是与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原则相背离的,比如围地而坐、不讲卫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酗酒打架、通宵唱歌等行为习惯,往往引起城市居民的极大反感,进而导致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各民族之间交往日益密切,在沟通和交往中往往容易出现一些碰撞摩擦,产生各种矛盾纠纷。导致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的矛盾纠纷的因素不少,其中比较重要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经济状况较差。来到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济上也处于相对劣势,他们大都比较贫困,大部分还在为温饱问题而奔波,他们在城市中可以归类为弱势群体。经济上的拮据,导致了他们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力不从心。再加上他们的文化信仰与大众文化可能存在某些冲突,不能被大众所接受,这种不能被接受甚至被排斥的氛围致使这一群体产生了自卑感、挫折感和孤独感,他们迫切希望在经济上有所提高。同时经济地位的低下,也使得这一群体在发生重大事情时,不能考虑周全,他们大部分精力全部用在了提高自己的经济状况,改善自己的生活上,使下一代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上。工作上、生活上都不能很好的融入到社会当中,他们追求安全的需要就更加强烈,这种强烈的安全需求,促使这一群体寻求避风港,这样他们就形成了一定的生活、社交范围,抱成一团。这种抱团行为使得这一群体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沟通的机会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一群体和其他民族的隔阂,导致民族权利、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酿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4、民族意识增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精神生活的追求日益加强。近些年,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呈现出增强的态势。民族意识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民族自尊和民族的凝聚力是民族意识的核心内容,民族认同感是民族凝聚力的前提与表现。民族认同感可以增强民族成员间的联系,使民族个体之间能够相互合作、相互帮助,提升民族的凝聚力。但当本民族与他民族群体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这种民族认同感就表现出排他性及盲目性的消极方面,影响问题的顺利解决。当民族个体发生矛盾纠纷时,由于潜在的民族意识中的民族自尊和民族认同和其他情境因素的作用,很容易在另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下使个别问题上升到民族问题高度,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3、管理理念和手段相对落后。目前在一些城市中还存在着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认识上的误区,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仍放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上,管制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这种管理把注意力放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否有序流动的组织管理问题上,仍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当作城市成长过程中的一种不安定的因素来对待。正是由于这种思想,一些城市存在着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方式粗暴的问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动辄就是罚款、没收货物,从而忽视了提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他们适应城市生活时所应有的必要服务。

4、服务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不少地方的城管、公安部门负责人,还很大范围存在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同违法犯罪、强买强卖、打架斗殴、酒后滋事相联系的思想。在这种思想意识下,他们天然的就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看成是治安管理的对象,依法打击的对象。虽然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出台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加强服务管理的意见,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主要的是集中在民族工作部门的层面上,其他部门并没有把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上议事日程,他们仍然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城时给他们找麻烦,是给社会找麻烦。在这种形势下,要讲求服务,提倡树立服务意识,根本就是不可能。因此,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问题。

5、对少数民族特殊性缺乏认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相对于城市居民,往往有着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不同,生活习惯不同。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个少数民族和藏族,特色更加鲜明,当然,做好工作的难度也就更大。当前,仍然有一些部门和干部,主要是非民族工作部门和非民族工作干部,对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了解不够,尊重不够。不少涉及少数民族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于执法人员对少数民族特殊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认识不足、尊重不足引发的。

五、正确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民族的交流和交往会越来越频繁,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面对各种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必须认真对待、正确处理。

(一)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一切矛盾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建设,用法律规范民族关系是实现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民族工作的深刻变化和发展,以及面临的复杂形势和挑战,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需要从法规建设入手,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化。从当前情况看,涉及城市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十分欠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律支持度很有限。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导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需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进行全面的规范,并特别强调必须依法保护外来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使各族群众知法、守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制观念。

3、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自农村,由于城市和农村经济、文化的巨大差别,在初入城市时,城市市民较高的生活水平与刚进城相对艰难生活的巨大反差和对比,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甚至感到精神压抑,无所适从,产生被边缘化的感觉。这种心理上的不适感,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化解,就会产生民族情绪,引起民族矛盾,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少数民族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援助机构应针对此类问题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应当设立外来少数民族法制宣传站,建起“法律之家”,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和避免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着力打造四个平台

1、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网络,着重抓好“纵”“横”两条线。纵线由区民宗局和街道民族工作人员组成,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横线以少数民族联谊会为平台,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企业、学校、社区以及各清真网点、清真寺等基层窗口的联络员为骨干,协助做好民族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城市民族工作组织网络。与组织网络相呼应,建立覆盖广泛、反应快捷、畅达准确的城市民族工作信息网络。

2、社区基础平台。充分认识社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基础地位,重点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加强对社区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居民楼(院)等各基层窗口联络员的作用,主动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民生需求,帮助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实际困难。抓好台账资料统计,健全和完善辖区内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下岗失业少数民族人口、清真食品生产销售网点等统计资料,区民宗局掌控全区各台账基本数据,各街道、社区要掌握台账的详细情况。

3、民族联谊平台。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街道、社区要依法成立少数民族社团等形式的联谊组织,积极引导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社团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民族政策、推动团结进步,反映社情民意、联系少数民族,弘扬优秀文化、发现培养人才,组织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展城市民族工作空间。通过少数民族社团等联谊组织,把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各方代表人士吸纳和团结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民族联谊、文化交流和社会公益活动,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通过成立伊斯兰教协会等社团组织,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广泛团结、主动吸纳有较高素质的人士加入民族、宗教社团,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民族联谊,协助政府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

4、服务管理平台。结合网络信息平台、社区基础平台建设,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民生信息等服务。通过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民族工作服务热线、向少数民族发放联系卡等做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民生服务平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满足各少数民族合理的精神文化需求。争取政策扶持,合理设置清真饭店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供应网点,满足少数民族生活需求。依法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满足少数民族宗教生活。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妥善安排公共墓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三)建立健全七个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民族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并及时调整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街道要成立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协商制度、要情信息通报制度、工作落实责任制度等,保障组织领导机构有效运行。

2、宣传教育机制。推进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机制建设。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以各类学校为阵地,在广大学生中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以党校为平台,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党政机关、公务人员扎实开展民族政策、理论教育活动,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以重点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少数民族社团的作用,利用国家节假日、重大纪念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面向基层群众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创建表彰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社区为重点,以民族居、企业、学校为补充,有重点地培养城市民族工作先进典型,打造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4、矛盾排查机制。一是强化定期排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涉及民族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发现在基层,解决在未萌状态;二是完善信访处置制度。高度重视涉及少数民族信访工作,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提高接访和矛盾调处能力。三是坚持定期研判制度。对排查出的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深入研究,准确判断,对于敏感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对排查和研判出来的问题,以及涉及民族关系的事件,及时上报,决不允许瞒报、延报。

6、协调联动机制。一是横向协调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二是上下联动制度。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之间,要确保信息畅通,上下协调,指导有力,工作高效。三是区域协作制度。相邻街道、社区之间要建立区域协作制度,对跨行政区域的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协调,遇到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对方,协助做好工作,有效制止串联、声援等活动,防止发生连锁反应。四是流出地流入地协作共管制度。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流出地建立协作共管机制,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7、联谊走访机制。一是社团联谊制度。要根据情况建立有利于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社团,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少数民族社团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作用。二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谊制度。重点组织好活跃在经济、教育、艺术、宗教界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联谊活动,发挥他们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关系调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联谊制度。重点发挥清真寺在联系外来穆斯林群众的特殊作用,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四是定期座谈和重大节假日走访制度。结合重大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困难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少数民族群众中。

8、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把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进步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城市民族工作考核机制,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年度政绩考核之中,通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THE END
1.农村发展与“农业女性化”现象研究云南妇女网1、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变迁中女性自身的素质是造成农业女性化的根本原因 妇女参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妇女自身,在于妇女自身的知识、技能与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妇女自我意识的觉醒及自身价值的实现。只有当妇女从思想观念上,真正认识到了妇女参与的作用,并给妇女切实带来益处,才会产生发自妇女内心的参与动力,并形成良性循环机制。https://ynwoman.cn/readinfo.aspx?InfoId=C5BF8156-3ABE-4744-9EAA-72568420FE0E
2.自考大专04265社会心理学复习考题复习资料11、1908年的英国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的《社会心理学导论》和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罗斯的《社会心理学》。麦独孤1908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导论》一书,对社会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起了划时代的作用。12、社会心理学直接来源于德国的民族心理学、法国的群众心理学、英国的本能心理学。二、名词解释、简答题...http://www.mdgs-edu.com/fxzl/1779.html
3.八年级语文藤野先生教案三篇这篇课文,通过人物外貌的白描,以及四件事情的具体叙述,写出了作者与藤野先生交往中的经历,既可信,又耐人寻味,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热情赞扬了藤野先生正直热诚、治学严谨、没有狭隘民族偏见的高尚品质。五、布置作业1、熟读课文,进一步理解藤野先生的高尚品质。https://www.51test.net/show/8573045.html
1.国际传播模式范文11篇(全文)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分析偏见产生的原因,思索如何尽量减少偏见的发生。本文以西方主流媒体对西藏“3·14” 事件报道为例,分析偏见产生的原因,以及东西方从这次事件中应有怎样的反思与改进,探讨在未来出现类似突发危机事件时,如何能更有效地进行沟通。 一、偏见产生的原因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1ubfqfxy.html
2.民族中心主义——FourWeekMBA民族中心主义产生的原因: 民族中心主义的影响: 民族中心主义的社会影响: 总结 连接的思维框架 民族中心主义的定义: 民族中心主义表现在几个关键方面: 文化偏见:民族中心主义涉及认为自己的文化比其他文化优越或更受欢迎,导致贬低或排斥其他文化实践、规范和价值观。 https://fourweekmba.com/zh-CN/%E6%B0%91%E6%97%8F%E4%B8%AD%E5%BF%83%E4%B8%BB%E4%B9%89/
3.一个民主的民族及其需要清晰的思维,它没有由于无意识的偏见和茫然...可我觉得,说理是一种真实对己、诚实对人、事情和万物的态度,它让个人将情绪化、偏见性的东西放在一边,尊重他人的观点,以求从中朝真理更靠近一步。 2在前言中,作者提到了“公共说理习惯从小培养”.讲述了美国教育当中公共说理环节在小学不同阶段的内容。 https://m.douban.com/book/review/7665679/
4.社会宏观因素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关系中的内隐偏见影响研究【摘要】: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人类群体之间。这种内隐的偏见会对人们的认知和行为产生负面的影响,但并非不可避免,我们可以通过调节各种外部影响因素来减少内隐偏见及其影响。研究这种内隐偏见产生的原因,进而加以调节、控制,减少内隐偏见及其影响,从而为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打好基础。 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AGA201501016.htm
5.NatMed迎接医疗人工智能中偏见的挑战腾讯云开发者社区2021年12月10日,Nature Medicine杂志发表文章,对医疗人工智能中偏见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进行了分析。 以下是全文内容。 摘要 基于人工智能的模型可能会放大数据集内预先存在的人类偏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根本上重新调整软件开发的文化。 正文 在基于人工智能(AI)的预测模型中,偏见(定义为不公平的系统性错误)是一个越...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article/1921724
6.歧视原因(精选十篇)一、造成就业歧视的原因 (一) 立法不足 法律是消除就业歧视最重要的手段, 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禁止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目前我国禁止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规定有: (1) 《宪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 《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qlzdlg8.html
7.论跨界民族问题的成因最后,在现实主义对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的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对三个案例的三个层次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影响三种类型跨界民族问题产生的深层因素。同时本文引进了烈度的概念,将跨界民族问题烈度分成5级,再依据跨界民族问题烈度的变化,找出影响跨界民族问题的主要因素。 本文认为,跨界民族问题产生的普遍原因包括民族精英的带动、...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15613000.nh.html
8.新东方雅思写作语料库:出境游使人产生偏见而非开拓视野三段:问题的解决策略展开:(针对原因:政府如何做;企业如何做;媒体如何做;教育者如何做;家庭如何做;个人如何做) 尾段:再次亮明观点(强调问题的解决应该是各方的协同努力) 【新东方薛鹏头脑风暴】: 人人渴望旅行,以拓宽视野和丰富阅历,但是,有时候,旅行的过程使游客们产生的却是文化偏见,而非精神的愉悦和视野的开拓...https://ielts.xdf.cn/201509/10334551.html
9.多识仁波切:重新认识藏族文化六世贡唐仓给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用汉文多写藏传佛教,给懂汉文的人让他们看。很多民族隔阂产生于互相不了解、无知,无知产生偏见,偏见产生隔阂。从文化上了解各民族,才能达到真正的团结。我看丹珠昂奔主任写的书很好,要了解民族文化。过去我们很多偏见、误会产生的原因就是互相不了解。佛教教派内部也是这个问题。 https://www.tibetcul.com/people/mrzf/23075.html
10.关于调查报告(15篇)跟上种类型相反,这是针对某一存在问题展开调查,以揭示这一问题的种种现象和深层原因为主要目的的调查报告。它的主要功能是揭露和批判,探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也是比较多见的一种调查报告样式。1999年12月22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一个富裕居委会的...https://mip.jy135.com/diaochabaogao/1278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