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书面合同突破“从无到有”!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医疗美容有了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发展不规范问题日益显现,一些机构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情况较为突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可以引导规范美容医疗机构经营行为,同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减少消费纠纷。
示范文本的发布,实现了医疗美容服务书面合同从无到有的突破,让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签订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示范文本从行业特性和现有经营模式出发,以督促美容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切入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冷静期内消费者可要求全额退款
二是倡导理性消费。示范文本督促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不得在宣传中制造“容貌焦虑”。同时着重向消费者提示医疗美容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引导消费者对服务效果形成合理期待。
三是设置“冷静期”条款。基于医疗美容服务的特点,示范文本特别设置了单方解除权条款,赋予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后悔权”。
与此同时,示范文本的推行对医美行业起到规范引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影响:一是避免服务纠纷。示范文本设置了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效果、冷静期等条款,鼓励机构将协商结果书面化,保证双方约定有据可查,从而避免因约定不明造成纠纷。
二是震慑违法行为。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突出问题,示范文本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将法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合同条款形式进一步明确,对典型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三是支持美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示范文本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在不增加美容医疗机构行政责任的基础上,以合同条款方式对其法定义务进行强调,对双方的权责进行确定,支持机构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医美行业进入严监管时期
3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根据计划,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4月12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射频美容设备管理。
医美概念股涨跌互现
在消息的影响下,今日医美指数并未出现明显波动,个股涨跌互现。截至目前,豪悦护理率先涨停,该股一季报延续年报增长,盈利能力有所修复。此外,中顺洁柔、名臣健康、鲁商发展等均涨超3%,爱尔眼科、拉芳家化、华邦健康等跟涨。
不过,千亿市值爱美客跌超2%,复星医药、华东医药、华熙生物、贝泰妮等下跌。
红塔证券认为,疫后消费场景持续修复,医美机构客流复苏明显,考虑二季度去年同期低基数,今年二季度行业高景气度有望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