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不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并通过虚假宣传、过度宣传,误导盲目消费、冲动消费。针对这一情况,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0起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通过披露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不可盲目跟风,冲动消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利用消费者的爱美心理,适时适度地推出一些能够正确引导消费的医美营销宣传,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商家或经营者却编造医美产品功能、夸大医美项目疗效,甚至以投放“软文”“种草笔记”等形式鼓吹“美了才完整”“颜值即正义”等错误观点,这类行为已经僭越了法律底线。为了牟取商业利益,如此不择手段地制造“容貌焦虑”,不仅是对错误消费观、审美观的不良宣扬,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必须坚决遏制。
不仅如此,医美机构通过制造“容貌焦虑”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也涉嫌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虚假医美宣传营销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加剧不正当竞争的现实语境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0起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是对虚假医美宣传营销行为的有力警示,无疑有助于规范医美市场营销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一些医美机构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误导消费者盲目、冲动消费,尤其是将容貌焦虑灌输到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身上,会导致大量未成年人对实属医疗行为的整形美容心驰神往、跃跃欲试,而忽视其中的风险,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对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的医疗美容机构就当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而典型案例的公布,则可以更为生动地警示医美机构不要逆法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