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医美行业关乎人的健康和自尊,且兼具医疗和消费双重属性,其内含的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高于一般生产经营领域,因此也容易出现诸多乱象,涉及医美商品、医美行为以及医美服务经营的各种周边。眼下,个别地方的医美行业存在非法行医、虚假宣传、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如何既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高颜值”生活需要,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均衡,是对政府监管效能的考验。
其二,风险共治、防范和化解多重风险。过去我国出现过因一起安全事件导致整个行业信誉受损的案例,教训十分深刻。医美行业既涉及微观的个体健康风险,又关乎宏观的行业风险乃至社会风险,监管压力很大。对此,《指导意见》构建起一套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流程,包括确定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加强风险隐患通报会商、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以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此外,还有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和加强信用约束。应通过问题导向和因地制宜,实现全链条、全景式管控。
其三,成果共享、兼容高品质生活与高质量发展。有了强大的产业与强大的监管相互支撑,高品质的生活就成了产业发展和监管改革的动力。监管医美行业只是手段,目的是在规范中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医美“导购”、医美培训等活动的监管,以及加强生活美容行业管理,本质上是看到了产、管、消的内在贯通性,基于此实现公共价值与商业利益的兼容。(胡颖廉宫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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