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方子哥夫妻,为子购房遭遇诈骗损失393万元。在不法分子被绳之以法后,方子哥以其子方晓鸽名义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300万元。9月2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我爱我家公司存在四点过错行为,其未提供资金托管行为规避了主要居间义务且与损害结果有一定关联,判决其赔偿30万元。
2012年6月,方子哥的老伴颜女士为儿子看中了位于朝阳区千鹤家园的一套房子。在我爱我家公司居间服务下,颜女士代儿子方晓鸽签署了一系列合同、文件,约定以420万的价格购买该房屋,房款支付方式为交易双方自行划转。同日,颜女士向我爱我家公司支付了居间服务费92400元、向伟嘉安捷公司支付了保障服务费17600元。
此后,颜女士陆续直接向卖家李佳霖个人支付了房款。谁料到,李佳霖隐瞒了已将房屋委托他人出售,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贷款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骗取了颜女士393万元。后李佳霖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方家则是财房两空。
事后,方晓鸽将我爱我家公司、伟嘉安捷公司诉至法院,认为中介我爱我家公司和伟嘉安捷公司在房源信息审查、网签办理、房屋权属审查、资金交付安全保障等方面未履行审慎、如实报告义务,向其索赔300万元。
对此,我爱我家公司称,自己已完全履行了居间义务,对出售方产权证、身份证,购买方买房及贷款资质,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及设定抵押情况等均进行了核验。方晓鸽买房受骗系卖方诈骗行为造成,与服务瑕疵无关。
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我爱我家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在居间活动中收取了居间服务费,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但在本案中,该公司在四个方面存在过错行为,违反了如实报告义务和勤勉义务,构成违约:即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出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未至房屋权属机构进行核查产权证书真伪及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信息;涉案交易实际经办人不具有经纪人资格,公司对经纪人缺乏有效管理和制约,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充分告知警示房屋交易资金自行交割的风险,其未提供资金托管服务的行为规避了主要的居间服务义务,且与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联。
同时,法院也指出,方晓鸽一方亦存在过错。其忽视对合同内容的审查,未尽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且在第一次网签已经注销、第二次网签尚未进行的情况下,就支付李佳霖73万元,明显对出卖人过于轻信。
综合考量方晓鸽受损情况及各方过错程度、责任大小以及中介公司的可预见性和可期待利益,法院一审判令我爱我家公司赔偿方晓鸽违约金30万元。伟嘉安捷公司因并非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因此法院并未处理方晓鸽对该公司提出的诉讼主张。
今天宣判后,方子哥本人表示法院判决赔偿的数额未达到其预期。
宣判后,本案的主审法官罗曼介绍,朝阳区法院2014年共受理居间合同纠纷300余起,其中安信瑞德、链家、中原、我爱我家四家中介公司涉诉的案件就占到了197件,占同期同类案件的62%。
据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庭长周维琦透露,朝阳区法院经过调研发现,中介公司存在疏于核查客户关键信息及重要材料,规避政策法律违规违法操作,违规增设收费项目、超标收取服务费用,合同签订草率、条款表述不严谨,内部管理混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法律意识淡化等常见不规范行为,造成了合同履行的隐患、损害了交易双方的权益,甚至干扰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