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苏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推出了一批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激励和引导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优化执法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水平,为全省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案例一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典型意义:该案积极适用证据提供令和举证妨碍,进而精准细化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对类案办理具有指导价值。
案例二廖某某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廖某某为使其经营的公司被上市公司高价收购,采取虚增销售收入、采购金额及虚假走账等手取,提商公司2012、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2016年底,某机电公司决定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与廖某某等20名公司股东约定,以人民币34亿元作为交易对价。至案发,某机电公司已经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廖某某等股东支付了34亿元。其中,廖某某骗取某机电公司交易对价24.2亿元。
处理结果:经一审判决,廖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退还犯罪所得19.32亿余元。一审判决后,廖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该案准确区分合同诈骗犯罪和民事违约行为,依法打击公司并购中被收购方以造假方式虚增公司业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被害企业合法利益。
案例三某建筑公司不服某市社保中心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复议案
典型意义:复议机关针对案件争议,准确分配双方举证责任,依法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四张某某与某控股公司股票交易纠纷案
案件概况:张某某与某控股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张某某按约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某控股公司并办理过户,但某控股公司并未按约支付相应价款。法院判决某控股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064万元并承担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控股公司未履行义务,张某某申请执行。
处理结果:法院查封了某控股公司名下股份62万股,执行中将其拆分成60万股和2万股两份,并将其中的60万股拆分成每份1200股予以拍卖,最终以11214910元的总价成交,相比同时段二级市场价格仅有1%的折价。
典型意义:该案对大宗股票以分拆形式进行拍卖,既使被执行企业资产以高价卖出,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又有效破解司法实践中大宗拍品成交难、“清仓式”卖出可能影响股票股价大幅波动等难题。
案例五某制药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件概况:某制药公司系拥有百年历史的医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片剂(含抗肿瘤药)、精神药品等。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其资产被股东抵押融资,且为股东及关联方借教提供担保,从而陷入财务危机,后被多家债权人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处理结果:法院精准识别该公司重整价值,采用“活查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并决定对其进行预重整,通过公开遵选程序指定了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通过“综合评分+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先后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该案通过深化“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执行阶段采取“活查封”为企业正常经营创造条件,并指导企业选择合适的重整模式;预重整阶段创新采用银行借款共益债方式续建动力车间、评分加竞价方式遴选投资人、府院联动解决供水供电和复工等问题,推动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稳定和核心运营价值最大化。
案例六张某等人侵犯知识产权案
处理结果:针对本案所涉商品销售渠道分散隐蔽、嫌疑人在电子主板内植入电子商标如何定性等问题,公安机关通过商品海关报关、国际物流运输、邮件往来等开展多方面取证,强化与多部门沟通会商,最终成功侦破该案。
典型意义:公安机关创新采用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方式方法,解决植入电子商标是否构成犯罪、境外取证困难等问题,依法打击境内外制售假犯罪链条,切实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